为进一步做好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改革推广工作,根据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在全省组织实施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改革推广工作的通知》(陕财办〔2020〕5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财政部《关于加快推进地方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工作的通知》、《陕西省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办法》、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在全省组织实施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改革推广工作的通知》等政策法规为依据,按照“两码一通道”(项目识别码、缴款识别码,全国统一缴款渠道)的标准要求,落实省财政厅“省级先行、市县试点、全省推广”部署,推进我县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改革,确保完成此项改革目标任务。
二、组织保障
为确保我县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改革工作顺利实施,县财政局成立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戚新宇党组成员、局长
副组长:陈启哲 党组成员、副局长
朱炳科 党组成员、总会计师
成员单位:监督检查办、综合股、预算股、国库股、信息股、行政政法股、农业股、教科文股、社保股、经建股。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股,负责日常工作。
三、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职责:加强与市局的沟通协调,认真落实省、市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改革推广工作任务;及时解决推广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协调全县各部门有序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改革工作。
综合股职责:负责全县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改革推广任务的落实;负责非税收入票据管理相关工作;负责执收单位非税基础信息收集、核查;负责非税收入项目的复核;负责执收单位信息收集汇总,业务培训;
预算股职责:负责非税收入预算编制、下达;负责非税收入分成比例文件等资料收集。
国库股职责:负责做好相关业务准备以及业务、技术的衔接;负责联系人民银行、代理银行落实相关工作任务。
监督办职责:负责对非税收缴电子化推广工作全面跟踪、检查和监督问责。
信息股职责:负责非税收缴电子化推广工作的基础环境和技术准备,负责银行系统联调,保障推广工作需要。
各支出股(室)职责:负责非税收入预算编制、下达;配合综合股做好归口单位推广工作。
四、工作任务
为实现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改革推广实施的目标任务,结合我县工作实际,拟定以下具体工作任务:
(一)信息收集
1、基础信息收集。按照省、市要求,对照原非税系统,准确收集预算单位、账户等信息,包括财政主管(股)室、财政人员权限、预算单位、预算单位人员权限、非税收入项目信息、执收依据、待解缴科目户、专户、国库账户等基础信息。(综合股牵头,各支出股室配合)
2、基础信息审核。对执收单位非税收入项目信息、执收依据等进行审核。(综合股负责)
3、采集操作人员信息。非税收缴系统操作用户必须使用数字证书进行登录,个人身份信息的采集务必真实、完整,必须按照要求对财政用户、单位用户操作人员信息进行采集。(综合股牵头,信息股、各支出股室配合)
4、积极联系人民银行、代理银行,做好银行联调准备工作。(国库股牵头,综合股、信息股配合)
(二)系统推广
1、前期准备。按照省、市建立的统一规范的标准业务流程,开展业务办理内测(国库股负责,综合股及相关股室配合);与非税收入代理银行签订代理协议(综合股负责);确定微信、支付宝、云闪付的县级第三方落地行并签订协议;与人行对接非税收入分成事宜(综合股负责,国库股配合);非税收入目录清单核对(综合股负责)。
2、全面上线。12月10日前,完成非税收缴电子化平台在我县全面上线。(综合股牵头,国库股、信息股及相关股室配合)
(三)组织培训
1、组织参加市级培训。及时组织人员参加市局组织的非税系统培训。(综合股股牵头,相关股室配合)
2、对执收单位推广培训。11月下旬,完成对执收单位非税系统推广培训工作。(综合股牵头,信息股及相关股室配合)
(四)技术保障
1、基础环境准备。按照市局要求做好基础技术环境准备,做好非税新系统和旧系统的切换衔接及技术支持,同时做好现有系统的数据备份。(信息股牵头,综合股配合)
2、银行联调。组织本级人民银行、代理银行的联调工作,保证非税系统数据接口联调的有序进行。(信息股牵头,国库股、综合股配合)
(五)其他工作
1、应急机制。充分预估非税系统上线可能不稳定带来的非税收入无法收缴风险,建立非税收入收缴应急机制,确保非税收入及时入库。
2、其他任务。积极完成市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非税收缴电子化推广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股室、单位要服从全局、服务大局,按照职责分工做好任务分解和推广工作督导,加强各有关部门间的协调配合,严格工作标准。
(二)加强沟通。非税收缴电子化改革涉及国库、综合等相关股室单位,各股室、单位要各负其责、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做好非税收缴电子化改革工作,确保非税收缴电子化改革按照计划顺利实施。要加强与人民银行的沟通协调配合,加强非税收缴电子化基础数据的收集和审核工作。
(三)加快推广。按照我县制定的具体实施方案,落实责任到单位,严格按照全县工作计划整体推进工作。并于每周五前向县财政局报送非税收缴电子化改革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对策措施,确保全县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改革如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