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部门综合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二、2020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收支情况
五、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说明情况
六、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情况说明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八、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公开报表
(具体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1.主要职能。
县医疗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贯彻执行“一岗双责”,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中、省、市医疗保障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方面的意见措施和计划规定。
(二)制定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风险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制定全县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实施全县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工作。
(四)根据省市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健全完善我县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并组织实施。
(五)贯彻执行全省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建立健全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贯彻全省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工作。
(七)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城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负责全县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工作,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合作交流。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机构情况
陇县医疗保障局内设2个股室: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宣传、政务公开、安全工作、督查督办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合作交流、目标责任考核等工作。
(二)监督与保障股。拟订全县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标准;负责全县医疗保障工作规划,推进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负责全县医保基金支付方式改革工作;负责制定医药机构的定点和考核工作;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堿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开展医疗保障政策调研,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受理医疗保障方面群众举报投诉,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全县医疗保险、生肓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待遇落实;统筹推进全县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负责全县医疗救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管理工作;拟订全县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医疗保障健康扶贫工作。贯彻执行统筹医疗保障政策,监督医疗保障基金的支付、管理和运行;拟订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检査、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风险防控机制;编制全县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草案并监督执行,加强医保基金管理与监督审计。贯彻执行中省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完善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负责全县药品、医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等工作,积极推进全县招标采购平台建设;建立全县医药价格监测、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发布制度;开展全县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
二、2020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2020年,全县医疗保障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千方百计保基本、始终做到可持续、回应社会解民忧、敢于担当推改革”的发展理念,紧扣建立中国特色医疗保障制度的工作主线,坚定决心向改革要红利,增强耐心向管理要效益,不断用心向创新要活力,饱含真心向服务要满意,坚持在增强政策规范上下功夫、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上下功夫、在加强管理创新上下功夫,坚持完善制度、深化改革、强化管理、夯实基础,强化医保机构建设,落实党建工作责任,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医疗保障制度,深化医保制度改革,狠抓医保基金监管,巩固医保扶贫成果,谋实招、出实绩,解决群 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医疗保障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一)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深入贯彻落实《宝鸡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及相关配套文件精神,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做到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全面建立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制度。
(二)完成医疗保障脱贫攻坚任务。到2020年稳定实现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等制度保障范围,常见病、慢性病能够在县镇村三级医疗机构获得及时诊治,大病、重病基本生活有保障。要坚持基本标准,将建立健全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确保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三项制度保障范围作为医疗保障脱贫攻坚硬任务。稳定当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各项医保待遇政策,切实发挥医保扶贫政策兜底功能,既不拔高标准、出现不切实际的过高承诺、过度保障问题,也不降低标准、出现部分贫困人口看病没有制度保障的情况;既要实现贫困人口应保尽保、保证待遇落实到位,又要妥善治理过度保障、确保基金安全,同时还要做好医保扶贫动态监测,巩固医保扶贫工作成果,确保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三)深化医疗保障重点领域改革。2020年,我们将按照上级安排部署,从社会关注度高、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工作入手,助推“三医联动”改革向纵深发展。推进“4+7”药品带量采购试点扩围采购常态化,扩大采购品种范围,挤压药品价格水分,取消医用耗材加成,集中治理高值医用耗材价格虚高、过度使用问题,降低群众就医负担,带动“三医联动”改革。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原则,运用价格杠杆促进医疗资源合理配置,提高医疗服务效率质量。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保障水平,将高血压、糖尿病等门诊用药纳入医保报销,推动癌症、罕见病等重大疾病保障政策落地。继续深化医保支付制度改革,结合现行住院总额预付管理制度,全力推进DRGs付费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完善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谈判协商机制,通过医保协议管理,强化风险分担机制、激励约束机制、质量评价机制,激发医疗机构主动控制成本内生动力。
(四)巩固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救命钱,绝不是“唐僧肉”。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把加强基金监管作为旗帜鲜明讲政治,在思想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试金石。要联合公安、卫健、人社、市场监管等部门,针对各类违规行为,采取多种措施,持续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建立健全基金监管长效机制,加强基金监督管理,堵漏洞、强监管、重惩处、严震慑,提高医保基金使用管理安全性、有效性,维护参保人合法权益,防范化解基金风险。
(五)推进医保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2020年,按照国家和省市统一部署,切实抓好医保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异地就医结算等基础性工作。按期完成医保部门、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标准编码信息维护工作,推广电子社保卡及医保电子凭证,建立信息共享机制,要加快熟悉和掌握新的医保结算平台,巩固提升“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制度,切实方便参保群众就医报销。
(六)提升医保经办服务能力水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深化“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动医疗保障工作理念、制度、作风全方位、深层次变革。全面简化医疗保障服务事项,精简证明材料、规范办事流程、简化办事程序,让群众办事更加透明高效、舒心顺心;实现医疗保障服务事项“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全面实施“好差评”制度,医疗保障经办窗口和队伍能力素质明显提升,服务作风显著改善,人民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陇县医疗保障局本级(机关)预算,所属陇县社会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和陇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中心预算。
陇县医疗保障局为全额拨款行政单位,陇县社会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为全额拨款参公事业单位,陇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中心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纳入本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有3个,包括:
序号 | 单位名称 | 拟变动情况 |
1 | 陇县医疗保障局(本级) | 无 |
2 | 陇县社会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 无 |
3 | 陇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中心 | 无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县医疗保障局编制5名,实有工作人员5人;县社会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编制8名,实有工作人员6人;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中心编制5名,实有工作人员5人。
第二部分 收支情况
五、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0年本部门预算收入554.3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54.355万元,2020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增加554.355万元,原因是本单位为2019年4月新成立单位,2019年年初未编制部门预算;2020年本部门预算支出554.3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554.355万元,2020年本部门预算支出较上年增加554.355万元,原因是本单位为2019年4月新成立单位,2019年年初未编制部门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54.3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54.355万元,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554.355万元,原因是本单位为2019年4月新成立单位,2019年年初未编制部门预算;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554.3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554.355万元,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554.355万元,原因是本单位为2019年4月新成立单位,2019年年初未编制部门预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554.355万元,较上年增加554.355万元,原因是本单位为2019年4月新成立单位,2019年年初未编制部门预算。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本部门2020年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54.355万元,其中:
(1)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2080107)20万元,较上年增加20万元,原因是本单位为2019年4月新成立单位,2019年年初未编制部门预算;
(2)社会保险经办机构(2080109)79.1131万元,较上年增加79.1131万元,原因是本单位为2019年4月新成立单位,2019年年初未编制部门预算;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19.1685万元,较上年增加19.1685万元,原因是本单位为2019年4月新成立单位,2019年年初未编制部门预算;
(4)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0506)9.5843万元,较上年增加9.5843万元,原因是本单位为2019年4月新成立单位,2019年年初未编制部门预算;
(5)行政单位医疗( 2101101)56.5352万元,较上年增加56.5352万元,原因是本单位为2019年4月新成立单位,2019年年初未编制部门预算。
(6)事业单位医疗(2101102)5.6438万元,较上年增加5.6438万元,原因是本单位为2019年4月新成立单位,2019年年初未编制部门预算。
(7)财政对其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2101299)220万元,较上年增加220万元,原因是本单位为2019年4月新成立单位,2019年年初未编制部门预算。
(8)行政运行(2101501)51.3885万元,较上年增加51.3885万元,原因是本单位为2019年4月新成立单位,2019年年初未编制部门预算。
(9)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101502 )20万元,较上年增加20万元,原因是本单位为2019年4月新成立单位,2019年年初未编制部门预算。
(10)医疗保障经办事务(2101506)58.6107万元,较上年增加58.6107万元,原因是本单位为2019年4月新成立单位,2019年年初未编制部门预算。
(11)住房公积金(2210201)14.3109万元,较上年
增加14.3109万元,原因是本单位为2019年4月新成立单位,2019年年初未编制部门预算。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按照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54.355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01)203.955万元,较上年增加203.955万元,原因是本单位为2019年4月新成立单位,2019年年初未编制部门预算;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76.4万元,较上年增加76.4万元,原因是本单位为2019年4月新成立单位,2019年年初未编制部门预算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03)274万元,较上年增加274万元,原因是本单位为2019年4月新成立单位,2019年年初未编制部门预算。
(2)按照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54.355万元,其中: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1)203.955万元,较上年增加203.955万元,原因是本单位为2019年4月新成立单位,2019年年初未编制部门预算;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5)76.4万元,较上年增加76.4万元,原因是本单位为2019年4月新成立单位,2019年年初未编制部门预算;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09)274万元,较上年增加274万元,原因是本单位为2019年4月新成立单位,2019年年初未编制部门预算。
4、2019年结转财政资金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资金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1、本部门无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2、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第三部分 其他说明情况
六、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0.6万元,较上年增加0.6万元,原因是本单位为2019年4月新成立单位,2019年年初未编制部门预算。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 0万元,公务接待费0.6万元,较上年增加0.6万元,增加的原因是本单位为2019年4月新成立单位,2019年年初未编制部门预算;公务用车运行费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20年当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支出资产购置。
八、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政府采购资金支出。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20年本部门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54.355万元,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详见公开报表中的绩效目标表)。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支出涉及的绩效目标管理”。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本部门当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11.4万元,较上年增加11.4万元,原因是本单位为2019年4月新成立单位,2019年年初未编制部门预算。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公开报表
(见陇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部门名称:陇县医疗保障局
保密审查情况:已审查
部门主要负责人审签情况:已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