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二、2020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收支情况
五、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其它说明情况
六、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情况说明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八、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公开报表
(具体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林业、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方针、政策,负责拟订全县林业和草原发展及其生态保护修复规划,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修复工程,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相关工作。承担古树名木保护、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
(二)负责全县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绿色陇县”建设中各项绿化治理工程.指导林木种苗基地建设和各类公益林、商品林的培育。组织指导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等工作。承担县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三)负责全县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森林、草原、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自然保护地的动态监测、评估和管理,组织制订林地、湿地开发利用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国家和地方公益林划定及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森林采伐限额,监督管理林木凭证采伐、运输。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开发利用等监管工作。负责林地草地征用、占用的审核工作。负责林业、草原行政执法工作。
(四)负责全县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制订防沙治沙和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沙化土地的合理利用,指导建设项目对土地沙化影响的审核上报
(五)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保护管理天然林资源。指导开展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的监测、防治、检疫工作。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及进出境。组织开展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建立种质资源库,选育推广良种。监督管理林木种苗、草种质量和生产经营行为,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六)负责全县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监督管理。指导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建设和管理,提出新建、调整的初审建议并按程序报批。按分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七)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原改革。制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工作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
(八)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果业发展的方针、政策,负责全县以核桃为主的果业管理和发展;指导拟定全县以核桃为主的果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负责种苗监管;指导协调全县以核桃为主的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和乡镇果业服务体系建设
(九)负责退耕还林(草)工作的政策指导、规划设计、技
术指导、监督检查、政策兑现工作
(十)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原产出发展。制订林业和草原产业发展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林区综合开发。,负责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十-)指导下设单位的基本建设和发展。指导森林公园建设与发展、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森林旅游管理
(十ニ)指导全县森林公安工作、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十三)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的相关要求,贯彻落实国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指导督促国有林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巡査巡护、火源管理、监测预警、设施建设等防火工作。负责本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原国有资产、建设资金的监督管理,参与制订林业、草原及其生态建设的财政、金融、价格、贸易等经济调节政策,组织指导林业和草原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提出中央、省级财政林业和草原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建议。提出林业和草原投资规模方向及中央、省级、市级、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编制林业和草原年度生产计划和投资建议计划,组织、申报、审核、管理建设项目监督管理林业重点工程资金
(十五)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原科技和教育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承办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合作。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
县林业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有效整合原国土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利局、原农业局等部门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管理职责;推进国土绿化,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加快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构建统一规范高效的国家公园体制
二、2020年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1.实施好林业重点工程。严格按照中省标准要求,尽快落实造林地块和作业设计,精心组织实施,确保一次栽植成功、验收合格。认真编制天然林保护修复实施方案,做好天然林保护修复工作,提升天然林质量和功能。加强森林抚育,一方面要改造更新城镇、村庄、道路、水系等重点区域低效退化林,改善林分、树种结构,提升生态功能和景观效果;另一方面要结合林业重点工程建设,下功夫解决有林地林木过密、过稀、过纯的问题,不断提高林分质量和防护效益。
2.抓好重点区域绿化。实施好关山快速干线沿线景观提升500亩,高速沿线绿化提升430亩,打造精品亮点。指导各镇突出抓好水、路、坡、塬系统绿化,统筹推进森林围城、林带围镇、片林围村建设。高标准实施好“三化一片林”绿色家园建设,因地制宜实施庭院绿化、路渠绿化,争创一批国家森林乡村。
3.推进全域景观化建设。按照“道路水系形成花带、景区形成花海、园区形成花园、城镇村周边形成花景、大户带动形成产业”的思路,围绕路、河、村交互补充的结构布局,精心指导各镇,精心打造特色亮点,至少建成1处景观。重点完成高速出口沿线、344国道过境段、范马大道、神固路等重点路段种花种草178亩,实现乡村种树种花全覆盖。
4.加强依法保护管理。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的“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以及《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为准绳,积极推进建立林长制,维护森林生态安全。实施好“秦岭生态空间治理十大行动”。结合区域实际,在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森林资源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生态空间修复、生态服务与富民、科技创新、智库建设、保护执法与监督、生态文化宣传和组织保障等十个方面,落实相关任务,探索形成具体办法措施和成果经验。扎实推进打击整治破坏秦岭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后续工作,彻底整治生态环境保护中的涉林问题,巩固生态建设成效。
5.抓好资源精细化、法治化和信息化管理。按照新的职能职责,摸清资源底数,对全县的森林、草原、林地、自然保护地和野生动植物等资源状况,对资源监管的站点、人力、设施和区域分布,对林地使用、案件查办和林业灾害等工作环节,建立台账,实施网格化、精细化管理。坚持依法治林管林,严格执行新《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防火条例》《湿地保护条例》《关于全面禁止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等法律法规,严厉打击破坏森林、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形成震慑,确保资源安全。积极推广现代化、高科持智能化技术和手段,应用于资源调查、资源监管和防火防病虫害等方面,实现全方位、动态监测监管,提高管护效能。
6.抓好林业灾害防控、自然保护地监管工作。认真履行森林草原监管、防火规划编制实施、防火巡护、火源管理、设施建设、宣传教育职责,做到严管严防到位,确保不出问题。强化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目标责任管理,全面普查和检疫封锁松材线虫病疫情入侵,扎实落实综合措施遏制华山松大小蠹、侧柏叶枯病等病虫害扩散蔓延,抓好野猪非洲猪瘟防控。加强古迹名胜和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开展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实施野生动植物资源普查、专项调查,明晰重点保护监测的种类和范围,建立规范的保护和管理体制。
7.做强特色经济林。落实政策扶持、龙头带动和技术管理措施,加快推进经济林基地和园区建设,提升以核桃为主的特色经济林品质和增收效益。
8.加快苗木花卉发展。围绕全县苗木花卉产业发展布局,在旅游景区、产业园区、镇村周边、河流沿岸和交通干线,发展特色苗木花卉,精心打造花卉景观2000亩,努力提升综合效益。
9.加强经营体系建设。完善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快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扶持壮大一批林业专业合作社,激活“园区+基地+农户”“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模式,建设“林上采、林中养、林下种、林间游”的生态产业体系,探索林业产业发展新途径。
10.巩固国有林场改革成果。抓好国有林场改革国家验收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加强汇报协调,落实国有林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政策待遇,巩固公益性体制成效。健全落实国有林场管理制度,加强职工教育培训。完善和落实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方案,依法管好森林资源,科学开展森林旅游、森林康养、林下种养等森林利用经营。积极争取贫困林场扶贫、国有林场水电路、管护站建设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改善生产生活条件。
11.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强集体林权纠纷调处,完善林地确权,规范林权登记,稳固集体林地家庭承包权,放活经营自主权。规范林地林木流转和林权抵压贷款,扩大森林保险覆盖面,加快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兑付工作,确保政策资金及时落实到位。引导农户发展特色经济林和林下经济,提升林地经营效益。
12.做好机构改革后续工作。按照机构改革总体要求,完善党的全面领导体制机制,进一步优化党组对重大工作的领导,加强机关职能统筹,优化整合,加快内部职责、业务有机融合,建立健全国有林场管理、草资源监管、森林防火等机构,避免职责越位、缺位、错位,形成管理科学、责任明确、运行顺畅、高效务实的工作机制。做好森林公安隶转和森林防火、行政许可事项全面、彻底划转。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强化执法监督。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行政效能和监管水平,推进林业行政职能转变。
13.强化政策落实。进一步发挥林业生态脱贫的独特优势,精准落实管护就业、政策直补、造林务工、产业富民等联动措施,完成好年度任务,助力全县打赢脱贫攻坚战。严格生态护林员、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和退耕还林补助等政策要求,严格范围程序,建好清单台账,跟进督促检查,确保资金按期兑付,精准到户、到人。落实扶贫包抓,做好入户走访,加强扶贫工作队、驻村人员监管,落实各项责任和措施。
14.扶持产业发展。鼓励涉林企业、林业大户、专业合作社通过入股、租赁、托管等形式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引导贫困户栽植干果经济林、发展林下种养业,更多 的参与森林旅游、苗木花卉和林产品加工,多渠道增加收入。大力推广食用香椿栽植,管好香椿大田苗,加快基地化建设。
15.强化示范引领。抓好生态脱贫工作创新、经验总结和成效宣传,从特色经济林、林下经济、森林旅游和“五个一批”公益岗位开发等方面,抓建和树立一批先进典型、特色亮点,扩大社会效应,提升林业生态脱贫关注度、认可度。
16.紧盯项目工作不放松。认真研究相关政策安排和投资动向,完善充实项目库。各单位要从生态建设、产业发展、科技创新、种质资源、基础设施等方面入手,加强策划包装,积极申报争取和招商引资,争取更多的项目进入国家、省市盘子,保障发展。统筹安排危旧管护站改造,食用香椿示范基地建设,抓好项目规划、施工组织、资金监管等环节,推进度、促投资、提质量。
17.提升科技创新服务水平。发挥林业站、各国有林场技术资源优势,在花卉苗木培育、造林绿化、食用香椿栽植管理等方面,大胆开展科技试验研究,推进科技成果和先进实用技术的转化应用。加强职工实用新技术培训,培养林业科技后备人才。
18.提升人文教育能力。持续开展国省绿化模范单位、全国生态文化村和森林养生、森林康养、森林体验基地等创建工作,推进形成生态文明教育长效机制。加强古树名木保护与宣传,组织“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等宣传活动,抓好生态文明和林业建设的新亮点的宣传工作,动员更广泛社会力量参与和支持生态空间治理。
19.认真做好林业发展和方案编制。要在完成好“十三五”规划任务的基础上,顺应生态空间治理新形势、新职能、新使命,科学系统的研究确定发展思路、设置目标任务、布局重点和项目,高质量编制完成《陇县林业“十四五”规划》《陇县林地保护规划》《陇县天保工程三期规划》和《陇县省级森林县城创建工作方案》,确保接续发展,为林业生态建设提供科学遵循。
20.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向党中央看齐。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武装头脑,学《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学专业业务知识、学懂弄通中省政策,不断提升思维能力和工作本领。树立良好的学习习惯,广泛涉猎工作所需的各方面知识,加强自身修养,学道德、讲诚信、树良好家风,锤炼个人品质。注重学以致用,结合工作领域,开展调查研究,把学习成果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促进工作的措施、创新工作的方法,催生内生动力,推动林业改革发展。
2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管党措施,始终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加强干部队伍和作风建设,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落实上级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党员干部要严守制度要求、严格纪律约束,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发扬优良传统,从小事小节上加强修养,在一点一滴中完善自我,弘扬正气,树立新风,营造积极向上、干事创业的氛围。
22.强化团结协作意识。全体同志要有胸怀大局的意识,增强全局观念,在全局工作中找到自己的位置,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要把维护团结作为一种责任、一种胸怀、一种素质,恪尽职守,慎言谨行,敢于斗争,维护团结,共同维护和谐、正义、融洽的良好局面。
23.强化督查督办考核。要以严格的督查督办考核,强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加强督查督办,对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实行月督查、月通报。相关股室要敢于担当作为、敢于较真碰硬、敢于真督实查,真正深入现场实地,看清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真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汇报,督促限时整改,提高工作效率。加强绩效考核,切实落实岗位目标责任制管理,建立科学合理的考评机制,对每位工作人员的思想工作表现实行月考核、季汇总,考核结果直接与绩效奖惩挂勾,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良好氛围。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陇县林业局2020年部门预算包括林业局局本级(机关)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林业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9个,包括:
序号 | 单位名称 | 拟变动情况 |
1 | 陇县林业局本级(机关) | 无 |
2 | 陇县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 | 无 |
3 | 陇县林业工作站 | 无 |
4 | 陇县国有千山林场 | 无 |
5 | 陇县国有八渡林场 | 无 |
6 | 陇县国有关山林场 | 无 |
7 | 陇县国有咸宜关林场 | 无 |
8 | 陇县国有固关林场 | 无 |
9 | 陇县国有龙门洞风景林场 | 无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陇县林业局人员编制288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事业编制264人;实有人员400人,其中行政23人、事业377人。
第二部分 收支情况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陇县林业局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0年本部门预算收入4052.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052.59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2020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减少886.95万元,减少17.95%,2020年本部门预算支出4052.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052.59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万元。2020年本部门预算支出较上年减少886.95万元,减少17.95%。减少原因,2020年五个国有林场职工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险缴费未纳入年初预算。
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052.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052.59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886.95万元,减少17.95%。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4052.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052.59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万元,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减少886.95万元,减少17.95%。主要原因是2020年五个国有林场职工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险缴费未纳入年初预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052.59万元,较上年减少886.95万元,减少17.95%。主要原因是2020年五个国有林场职工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险缴费未纳入年初预算。
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本部门2020年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052.59万元,其中:
(1)行政运行(2130201)201.53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90.71万元,增加81.85%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调增;
(2)事业机构(2130204)2865.21万元,较上年减少1142.76万元,减少28.51%,原因是本年度五个国有林场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险缴费未纳入年初预算。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75.08万元,较上年减少12.83万元,减少14.59%,原因是从2019年7月起单位缴费比例由20%调减为16%。
(4)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0506)35.84万元,较上年增加5.95万元,增加19.91%,原因是新增人员和调增工资,缴费增加。
(5)死亡抚恤(2080801)32.87万元,较上年增加26.45万元,增加411.99%,增加原因为新增国有林场遗属人员生活补助费预算。
(6)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9901)1.15万元,较上年增加0.05万元,增加4.55%,原因为乡镇林业员养老补助按年度增加补助标准。
(7)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13.39万元,较上年增加1.10万元,增加8.95%,工资增加费用增加。
(8)事业单位医疗(2101102)17.59万元,较上年增加1.42万元,增加8.71%,调增工资费用增加。
(9)森林资源培育(2130205)492.00万元,较上年增加192万元,增加64%,增加原因为将宝汉高速,关山快速干线绿化租地款列入本年预算所致。
(10)森林资源管理(2130207)30.00万元,较上年增加10.00万元,增加50%,增加原因为本年度新增陕西省森林督查专项费用。
(11)动植物保护(2130211)10.00万元,较上年增加10.00万元,增加100%,原因为新增野生动植物保护经费。
(12)执法与监督(2130213)216.45万元,较上年增加13.93万元,增加6.88%,增加原因:一是调增工资费用增加,二是新增人员费用增加
(13)林业草原防灾减灾(2130234)10.0万元,与上年持平,为森林防火经费。
(14)住房公积金(2210201)51.48万元,较上年增加0.36万元,原因为调增工资费用增加。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052.59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01)3362.48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1078.54万元,减少24.28%。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将关山林场等5个国有林场职工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未纳入预算。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656.09万元,较上年增加240.43万元,增加57.84%。原因是新增宝汉高速、关山快速干线公路沿线绿化租地款。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3)34.02万元,较上年增加18.19万元万元,增加114.90%。增长原因是新增陇县关山林场等五个国有林场遗属人员生活补助费所致。
按照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052.59万元,其中: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1)3396.50万元,较上年减少1060.35万元,减少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将关山林场等5个国有林场职工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未纳入预算。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2)656.09万元,较上年增加240.43万元,原因是新增宝汉高速、关山快速干线公路沿线绿化租地款。
4、2019年结转财政资金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资金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1、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2、上年结转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并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中列示。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第三部分 其他说明情况
六、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14.00万元,较上年减少0.3万元,减少2.0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压减森林公安警用车辆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上年费用0万元,无变化。公务接待费3.00万元,较上年增加1.5万元,增加1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上年度实际情况,上级业务检查、督查增多,调增费用。公务用车运行费11.00万元,较上年减少1.8万元,减少14.06%,主要原因是压减森林公安车辆费用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无变化。
培训费预算支出1.0万元,较上年增加0.2万元,增加25%,加大新知识,新业务培训,费用增加。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6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20年当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支出资产购置
八、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政府采购资金支出。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20年本部门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052.59万元,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详见公开报表中的绩效目标表)。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支出涉及的绩效目标管理。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本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69.20万元,较上年减少6.70万元,主要原因是森林公安公用经费减少。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公开报表
附件【2020年部门综合预算公开报表.xls】
部门名称:陇县林业局
保密审查情况:已审查
部门主要负责人审签情况:已审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