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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县司法局2019年部门决算说明

发布时间: 2020-07-31 09:03:41 浏览次数: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1、部门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重大决策部署的法治督察工作。

(二)负责县政府重大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承办各镇和县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及全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三)负责全县的依法行政工作。指导监督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文明执法;协调推进全县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办理有管辖权的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应诉案件。

(四)负责拟订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

(五)指导推进全县人民调解和司法所建设,选任管理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

(六)负责全县社区矫正工作;负责全县刑满释放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

(七)负责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的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八)负责本系统干警服装、警务用车管理和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九)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思想作风建设、工作作风建设。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拟定司法行政系统发展规划、重大政策;负责监督检查机关工作制度落实,承担机关重要文稿、公文的起草工作;负责机关的政务、事务、服务管理工作;承担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保密、信访、综治、双拥、统计、政务公开、公务接待、安全维稳、精神文明、后勤服务、机关财务、资产管理、驻村帮扶等工作;负责司法行政志记的编纂工作;负责本部门、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和人事工作;负责本系统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加强管理司法所干部。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目标责任考核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网络舆情监控工作;负责局机关网站维护、会议系统管理。

(二)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秘书股。负责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日常运转工作。组织开展县委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负责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县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并提出对策建议;承办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负责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及其办公室重要文稿、公文的组织起草、审核和信息报送工作;负责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及办公室会议的组织和决定事项的实施工作;承担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重要活动的安排工作。负责拟订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法治宣传工作;指导、监督各镇、县级各部门普法责任制落实,推进全民普法;安排部署、检查指导全县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负责宣传报道信息发布工作。

(三)法制股。为县委、县政府重要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负责对全县推进全面依法行政工作进行指导、协调、检查、监督;办理县政府及其组成部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修订、备案和清理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草案的意见征询工作;依法办理有管辖权的行政复议案件,协助县政府做好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和代理工作;做好县政府及所属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检查和落实,负责全县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和资格认定工作,管理全县行政执法证件;负责办理县政府涉法事务,组织协调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四)社区矫正股。负责全县社区矫正工作,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指导司法所落实社区矫正工作的各项决策和部署;指导、监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五)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负责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制度执行工作;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监督安置帮教和人民调解员协会工作;负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初核工作;指导、监督基层(县148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工作;负责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

(六)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负责规划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实体、网络、热线平台建设和运行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县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公证工作,负责提交公证员申请资料初核、上报工作;负责全县律师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公职律师和公司律师工作,协助市司法局办理全县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申请资料的核实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9年本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2个,包括本级及所属1个二级预算单位:

序号

单位名称

1

陇县司法局本级(机关)

2

陇县公证处

3

……

……

……

三、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48人,其中行政编制44人、事业编制4人;实有人员41人,其中行政39人、事业2人。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9年度本部门收入总计650.54万元,支出总计650.54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140.02万元,减幅17.7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支出减少所致。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9 年收入合计650.5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50.54万元,占总收入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9年度支出合计650.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8.44万元,占总支出的85.84%,项目支出92.1万元,占总支出的14.1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650.54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减少140.02万元,减少17.7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支出减少所致。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50.5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40.02万元,减少17.7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支出减少所致。其中:

(1)行政运行(2040601)428.90万元。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40602)61.55万元。

(3)普法宣传(2040605)5.00万元。

(4)律师公证管理(2040606)21.08万元。

(5)法律援助(2040607)9.00万元。

(6)社区矫正(2040610)14.10万元。

(7)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52.16万元。

(8)死亡抚恤(2080801)1.62万元。

(9)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20.25万元。

(10)住房公积金(2210201)36.88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58.4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417.89万元,较上年减少8.8万元,减少2.06%,原因是人员工资变动;公用经费支出140.55万元,较上年减少27.58万元,减少16.40%,原因是本单位厉行节约,压缩经费支出所致。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9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50万元,支出决算为2.9万元,完成预算的82.86%。决算数较预算数减少0.6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强公务用车和公务接待管理,从严控制用车和接待次数。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2019 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 人次,预算为 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预算数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内没有发生因公出国业务。

2019 年购置车辆 0台,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预算数减少0,主要原因是 2019 年我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和支出。

2019 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为2.50万元,支出决算为2.40万元,完成预算的96%,决算数较预算数减少0.10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格车辆管理。

2019 年公务接待4批次,52人次,预算为1.00万元,支出决算为0.50万元,完成预算的50%,决算数较预算数减少 0.50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强公务接待相关制度建设和管理,严格审核审批公务接待批次和接待规模。

3、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 年培训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预算数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没有发生相关业务。

4、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 年会议费预算为5.50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90.91%,决算数较预算数减少0.50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强会议管理,从严控制会议规模及次数。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 2019 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二级项目5个,共涉及资金92.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4.16%。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局在 2019 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的政务服务共 5个二级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政务服务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92.10万元,年执行数92.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①继续构筑良好的法制生态环境,继续加强社区服刑人员管控工作,确保不脱管,不漏管,深化矛盾纠纷调解,营造良好社会氛围。②提高服务水平和办事效能,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 年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为140.55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调整预算数140.55万元,支出决算为140.55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持平。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 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3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0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 2019 年末,本部门机关及所属单位公务车辆保有量4辆;单价 50 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单价 100 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2019 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 100 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6……….

第四部分   2019 年度部门决算表

附件:

陇县司法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