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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陇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部门决算说明

发布时间: 2020-07-31 16:06:33 浏览次数: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1.负责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负监督责任(即:组织协调责任、严明纪律责任、作风建设责任和查办案件责任),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2.负责全县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县委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决定、命令的情况;

3.负责检查并处理县委和县政府部门、各镇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党内法规的案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任免程序,决定或取消这些违纪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

4.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5.负责调查处理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县政府各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以及镇政府及其工作人员,镇政府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任免程序对监察对象作出行政处分和解除行政处分的决定,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6.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教育计划,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教育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7.负责对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国家政策、法规、决议、决定的落实情况以及行政行为进行执法监察、效能监察;

8.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专项整治,督促行政主管部门抓好行风建设,切实优化投资发展环境;

9.负责对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掌握全县党风党纪动态,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10.调查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和镇政府制定的决定、命令情况,对其违反国家法律和有损国家利益的条规,予以纠正或者撤销;根据中纪发(2009)9号、10号文件精神,会同县委有关部门做好镇纪委书记、部门纪检组长的提名、任免;

11.负责接待、受理和办理群众信访举报工作;

12.承办县委授权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县纪委、监委为行政单位,无基层单位。内设办公室、案件管理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审理室、第一至第四纪检监察室等9个科室以及8个派驻纪检组。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9年本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无二级单位:

序号

单位名称

1

中国共产党陇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


三、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50人,其中行政编制50人、事业编制0人;实有人员49人,其中行政49人、事业0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0人。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9年收入、支出总计680.3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151.55万元,增加28.67%,主要原因是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以后,单位内设机构及人员大幅增加。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9年收入合计680.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80.3万元,占总收入100%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9年支出合计68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3.47万元,占总支出76.95%;项目支出156.83万元,占总支出23.0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2019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680.3万元,与 2018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增加151.55万元,增加28.67%,主要原因是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以后,单位内设机构及人员大幅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19 年财政拨款支出680.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 2018 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51.55万元,增加28.76%,主要原因是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以后,单位内设机构及人员大幅增加。

其中:行政运行444.37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56.83万元,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2.46万元,引进人才费用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8.67万元,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1.74万元,住房公积金23.23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23.4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88.31万元,公用经费135.16万元。项目支出156.83万元,主要是纪检监察事务支出。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9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 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61万元,支出决算为5.6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较预算数无变化,主要原因是精简会议培训,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2019 年无因公出国(境)团组无相关预算决算支出。

2019 年我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和支出。

2019 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为3.24万元,支出决算为3.2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较预算数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公务用车的使用管理。

2019 年公务接待29批次,225人次,预算为2.37万元,支出决算为2.3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较预算数减少 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标准,不超标准接待。

3、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 年培训费预算为1.99万元,支出决算为1.9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较预算数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精简培训内容,减少非必要的培训。

4、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 年会议费预算为0.35万元,支出决算为0.3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较预算数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强会议管理,从严控制会议规模及次数。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 2019 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2个,共涉及资金156.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在 2019 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的纪检组办公楼维修、纪检智慧大数据平台共 2 个二级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纪检组办公楼维修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80.4万元,执行数80.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①有效贯彻中省市纪委要求,完成好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任务,有序推进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巡察机构改革和监察职能向镇延伸改革。②为县委巡察组、派驻纪检监察组集中办公开展工作创造良好工作条件,为派驻纪检组正常工作有效开展提供保障。

2. 纪检智慧大数据平台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76.43万元,执行数76.4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①建成县级纪检监察智慧监督大数据平台,借力信息化科技手段,助力监督智能化、精准化,为纪检监察机关精准监督执纪提供科学依据。②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工作效率,通过平台七大功能模块,打通了党委、政府等相关部门之间的“数据壁垒”,实现了重要数据的互联、畅通、共享,

实现了办公业务的自动化。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 年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为258.86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调整预算数0万元,支出决算为135.16万元,完成预算的 52.21%,主要原因为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完成时间晚于预算计划时间。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 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156.8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76.4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80.4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 2019 年末,本部门机关及所属单位公务车辆保有量4辆;单价 50 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单价 100 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2019 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 100 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第四部分   2019 年度部门决算表

    

 

附件:中国共产党陇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度决算公开表

中国共产党陇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