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贯彻执行“一岗双责”,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要工作职责是:
1、 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领导,坚决
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推动完善和落实政治轮训和政治督察制度。
2、 深入贯彻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决定、决策部署
、工作要求、目标任务,对全县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统一全县政法单位思想和行动。推进平安陇县、法治陇县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全县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主要任务,努力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
3、组织开展政法领域重大实践和理论问题调查研究,研究拟订政法工作的制度和重大措施,及时向县委和市委政法委提出建议;贯彻政法改革决策部署,组织调研政法改革中带有方向性、倾向性和普遍性重大问题并提出建议,协助县委决策和统筹推进政法改革等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4、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全县社会稳定形势、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平安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妥善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协调指导政法单位和相关部门做好反邪教工作。
5、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
6、监督和支持政法单位依法行使职权,检查政法单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密切配合,完善与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衔接和协作配合机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7、指导和推动政法单位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县委及其组织部门加强政法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县委和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派员列席县级政法单位党组(委)民主生活会。代管县法学会。
8、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国家安全、全面依法治国领导机构的决策部署;指导县级政法单位加强国家政治安全研究、法治建设问题研究,提出建议和工作意见,指导和协调县级政法单位维护政治安全工作和执法司法相关工作。
9、了解掌握和分析全县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做好依法办理、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等相关工作。
10、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县委政法委下设4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执法监督室、维稳指导室、基层社会治理室。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9年本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中国共产党陇县县委政法委员会本级(机关) |
三、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事业编制0人;实有人员10人,其中行政10人、事业0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0人。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42.48万元,与2018年度237.84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64万元,增加比率2%,财政拨款支出242.48万元,与2018年度237.84万元相比,财政支出增加4.64万元,增加比率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调资所致。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9年收入合计242.4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2.48万元,占总收入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9年支出合计242.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4.45万元,占总支出47%;项目支出128.03万元,占总支出5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42.48万元,与2018年度237.84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64万元,增加比率2%,财政拨款支出242.48万元,与2018年度237.84万元相比,财政支出增加4.64万元,增加比率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调资所致。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242.4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的237.84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64万元,增加比率2%,主要原因是是人员增加及调资所致。包括基本支出114.45万元,项目支出128.03万元。按照政府功能科目分类,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7.8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2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8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57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共计242.4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14.45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05.35万元,公用经费支出9.10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9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1.04万元,完成预算的69%。决算数较预算数减少0.46万元,主要是因为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压缩费用造成。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无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2019年我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和支出。
2019年购置车辆0台,预算为0 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2019年我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和支出。
2019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2019年我单位无公务用车。
2019年公务接待11批次,48人次,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1.04万元,完成预算的69%,决算数较预算数减少0.46万元,主要原因是因为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压缩费用造成。
3、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培训费预算为0.8万元,支出决算为0.72万元,决算数较预算数减少0.08万元,主要原因是采用视频培训方式进行培训,节约培训费用所致。
4、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会议费预算为2.5万元,支出决算为2.41万元,完成预算的9%,主要原因是加强会议管理,压缩会议规模,以视频会议为主造成。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二级项目9个,共涉及资金128.0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53%。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委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的扫黑除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涉法涉诉救助金、专网经费、综治维稳、国家安全、反邪教、法学会、刑事被害人救助金共9个二级一级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本部门对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项,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112.01万元,执行数128.03万元,完成预算的114.3%。主要产出和效果:保障全县持续和谐稳定发展,依法办案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社会风气明显好转,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明显增强,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建设更高水平平安陇县、加快“三个陇县”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为9.11 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调整预算数0万元,支出决算为9.1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持平。与2018年19.41万元比,减少10.30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开支所致。
3、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4、 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末,本部门机关及所属单位公务车辆保
有量0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2019年当年无国有资产购置。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第四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附件:中国共产党陇县委员会政法委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