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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县林业局2019年部门决算说明

发布时间: 2020-07-31 16:53:09 浏览次数: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 部门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林业、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方针、政策,负责拟订全县林业和草原发展及其生态保护修复规划,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修复工程,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相关工作。承担古树名木保护、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

    2、负责全县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绿色陇县”建设中各项绿化治理工程.指导林木种苗基地建设和各类公益林、商品林的培育。组织指导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等工作。承担县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3、负责全县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森林、草原、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自然保护地的动态监测、评估和管理,组织制订林地、湿地开发利用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国家和地方公益林划定及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森林采伐限额,监督管理林木凭证采伐、运输。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开发利用等监管工作。负责林地草地征用、占用的审核工作。负责林业、草原行政执法工作。

    4、负责全县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制订防沙治沙和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沙化土地的合理利用,指导建设项目对土地沙化影响的审核上报。

    5、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保护管理天然林资源。指导开展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的监测、防治、检疫工作。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及进出境。组织开展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建立种质资源库,选育推广良种。监督管理林木种苗、草种质量和生产经营行为,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6、负责全县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监督管理。指导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建设和管理,提出新建、调整的初审建议并按程序报批。按分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7、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原改革。制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改革意见并组织实施。制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工作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

    8、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果业发展的方针、政策,负责全县以核桃为主的果业管理和发展;指导拟定全县以核桃为主的果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负责种苗监管;指导协调全县以核桃为主的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和乡镇果业服务体系建设。

    9、负责退耕还林(草)工作的政策指导、规划设计、技

    术指导、监督检查、政策兑现工作。

    10、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原产出发展。制订林业和草原产业发展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林区综合开发,负责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11、指导下设单位的基本建设和发展。指导森林公园建

    设与发展、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森林旅游管理。

    12、指导全县森林公安工作、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

    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3、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的相关要求,贯彻落实

    国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指导督促国有林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巡査巡护、火源管理、监测预警、设施建设等防火工作。负责本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4、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原国有资产、建设资金的监督管

    理,参与制订林业、草原及其生态建设的财政、金融、价格、贸易等经济调节政策,组织指导林业和草原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提出中央、省级财政林业和草原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建议。提出林业和草原投资规模方向及中央、省级、市级、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编制林业和草原年度生产计划和投资建议计划,组织、申报、审核、管理建设项目监督管理林业重点工程资金。

    15、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原科技和教育工作。指导林业和

    草原人才队伍建设,承办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合作。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 机构设置

    县林业局现内设8个股室(行政办公室、纪检室、项目股、管护股、林政股、造林股、退耕办、财务室),8个一类公益事业单位(陇县林业工作站、陇县国有千山林场、陇县国有八渡林场、陇县国有关山林场、陇县国有固关林场、陇县国有咸宜关林场、陇县国有龙门洞风景林场,陇县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9年本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9个,包括林业局本级及所属8个二级预算单位。


序号

单位名称

1

陇县林业局本级(机关)

2

陇县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

3

陇县林业工作站

4

陇县国有千山林场

5

陇县国有八渡林场

6

陇县国有关山林场

7

陇县国有固关林场

8

陇县国有咸宜关林场

9

陇县国有龙门洞风景林场


三、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421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事业编制397人;实有人员401人,其中行政23人、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9年收入、支出总计9793.99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1518.12万元,增加18.34%,主要原因为:1、人员工资标准变动,工资支出增加。2、本年度项目拨款增加、支出增加。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9年收入合计9793.9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757.49万元,占总收入99.63%;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其他收入36.50万元,占总收入0.37%。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9年支出合计9793.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46.76万元,占总支出45.40%;项目支出5347.23万元,占总支出54.6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9757.49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增加1509.03万元,增加18.29%,主要原因是1、人员工资标准变动,工资支出增加。2、本年度项目拨款增加、支出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9757.4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63%。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增加1509.03万元,增加18.29%,主要原因是1、人员工资标准变动,工资支出增加。2、本年度项目拨款增加、支出增加。其中: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8.45万元,210卫生健康支出28.05万元。211节能环保支出3468.45万元。213农林水支出6101.61万元;221住房保障支出50.91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424.1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366.55万元,公用经费57.60万元。

人员经费4366.5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306.3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0.19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9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4.22万元,支出决算为13.93万元,完成预算的97.96%。决算数较预算数减少0.29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开支,来客接待从简,费用减少。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2019年购置车辆0台,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2019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为12.18万元,为陇县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警务车辆支出。支出决算为12.1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2019年公务接待21批次,131人次,预算为2.04万元,支出决算为1.75万元,完成预算的85.78%,决算数较预算数减少0.29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开支,来客接待从简,费用减少。

3、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培训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4、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会议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2个,二级项目7个,共涉及资金5333.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54.65%。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共涉及资金0万元。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局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的天然林保护工程、重点防护林工程共2个一级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天然林保护工程2019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186万元,执行数18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计划人工造林1400亩,实际完成1400亩,栽植油松、刺槐、侧柏、落叶松苗木32万株,完成率100%。计划封山育林6000亩,实际完成6000亩,架设铁丝围栏680米,完成率100%。飞播造林计划1万亩,完成1万亩,完成率100%。项目实施效益主要体现在生态效益上,增加和恢复了森林植被,提高林分质量,防止水土流失,实现森林资源培育、保护、开发利用和可持续发展的目的,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2)重点防护林工程2019年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280万元,执行数28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项目计划完成人工造林面积2000亩,封山育林面积18000亩;实际完成造林面积2000亩,栽植到位率100%;完成封山育林18000亩,完成率100%。项目实施效益主要体现在生态效益上,增加国土绿化面积,涵养水源,调节气候,使区域生态环境得到改善。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为62.8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调整预算数57.59万元,支出决算为57.59万元,完成预算的91.7%。决算数比预算数略有下降。原因为一是森林公安人员减少;二是压缩开支。机关运行经费比预算略有下降。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120.9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110.9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9.9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0.9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0.9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0%。

3、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末,本部门机关及所属单位公务车辆保有量5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2019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第四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陇县林业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