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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 2020-07-31 17:25:18 浏览次数: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1、贯彻执行住房保障、城乡建设规划、建筑市场管理、建筑业管理、房地产市场管理、物业管理、市政公用事业、人民防空、防震减灾、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维护社会稳定;拟定有关规范文件,并组织实施。

2、负责城市规划综合研究,拟定我县城乡建设规划全面发展目标和对策;参与本县范围内较大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提出规划意见。

3、组织编制并实施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及城市各项专业工程规划工作;指导全县城乡一体化工作;指导全县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管理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4、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建设项目选址定点、用地规划、工程规划管理工作,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承担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审批及规划验收工作。

5、负责城市规划范区内地下空间开发利、管线、电力等各项专业工程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城市景观、雕塑规划管理和城市户外广告定点的审批工作。

6、负责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建筑市场准入工作;负责全县规划建设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全县建筑业管理工作,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承担推进建筑节能责任,负责全县建筑节能工作,推广使用新型墙体材料。

7、负责对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质量安全行为进行监管;负责对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

8、合同县不动产登记局做好全县房地产转让、抵押、租赁、拍卖、置换等市场行为;负责房地产中介服务、价格评估、合同备案等工作,负责商品房预售管理,核发商品预售许可证,开发房地产广告真实性审查。

9、负责房地产行业管理,指导和管理房地产开发和经营活动;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资质管理。负责全县物业服务行业管理和房屋维修资金管理工作。配合县国土资源局指导房屋产权登记工作。

10、负责全县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保障工作;负责县城直管公房的资产管理工作;负责保障性住房和建设管理和分配,指导县城棚户区改造和旧城改造工作。

11、负责城市道路、排水、桥梁、隧道等市政基础设施以及城市路灯、燃气、供热、排水、污水处理等公用设施的项目建设、维护、审批及管理;负责城市主、次干道路的挖掘、占用审批。

12、组织制定城市防空袭预案,监督检查城市防空袭预案和各项保障计划的落实;制定人民防空建设规划、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计划;组织开展人民防空知识宣传、组织指挥、防空通信、警报、工程建设;指导、协调群众防空组织的建设和业务训练工作。

13、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负责和指导人民防空工程(含防空地下室)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工作;搞好城市地下空间的规划、审批工作。

14、负责全县地震预警机制及防震减灾工作;拟订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建设工程的抗震设计规范,组织实施全县城乡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工作。

15、负责全县地震监测、预报、管理和维护设在本县地震台,提出全县的地震趋势意见及短期预报意见;组织开展防震宣传、震害防御、震害调查、评估、上报、参加地震应急、救灾及灾后重建规划等工作

16、负责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费用等规费的收缴管理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17、负责组织指导、统筹协调、监督检查、考核考评全县城市管理和执法工作;负责辖区市容市貌、环境卫生、道路绿化、小游园等绿化、养犬管理工作;参与辖区占道停车场点(包括行车道、人行道)的设置和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城区数字化城管信息平台的建设、运行管理工作,完善“12319”城管服务热线。

18、负责辖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执法工作;负责辖区绿化管理方面的执法工作;负责辖区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的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辖区工商管理方面的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乱摆摊点、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辖区交通管理方面的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辖区水务管理方面的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辖区食品药品管理方面的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随意摆放、占道经营、无证经营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辖区物业管理方面的执法工作。

19、 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政务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

度的落实;负责文电、机要保密、卫生健康、精神文明、信访维稳、后勤服务、人事劳资、目标绩效、财务统计、资产管理和城建档案管理等工作,协助搞好本系统党建、 纪检监察、工会等工作。

(二)建筑和房地产市场监管股。负责建筑和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做好建设工程报建和消防设计审查工作,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搞好建筑市场准入管理工作;负责建设工程各方主体市场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做好预拌离品混凝土、砼预制构件企业管理工作;组织建筑行业工程节能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应用工作:负责商品房销(预)售管理、广告内容审查、房地产开发项目管理以及信息发布工作;做好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审查和监督管理工作。
    (三)村镇建设股。指导村镇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组织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农村房屋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负责村镇建设各项补助资金计划的下达和监督管理工作。
    (四)项目建设管理股。负责本局实施的各类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工作;承担城市建设重点工程项目的报建、方案设计,环评、风险评估、招投标管理等工作;做好项目资金争取、招商引资和重大项目编报等工作;协调解决城市重点工程建设中的相关问题;参与城市综合开发和投融资工作;负责本局重点项目建设的督查、统计工作。
    (五)地震和人民防空股。负责全县地襄和人民防空工作,组织开展防震和人民防空知识宣传教育、训练演练;负责全县地震监测、预报,管理和维护设在本县地震台,提出全县的地震趋势意见及短期预报意见;组织开展震害防御、震害调查、评估、上报、参加地震应急、救灾及灾后重建等工作。负责防空地下室建设和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防护要求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做好县城人民防空警报管理维护。
    (六)公用事业和物业管理股。负责城市供热、供气等公用事业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供热、供气工程新建、扩建、改建审查;负责推广使用安全、高效。节能、环保的供热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设备:负责审核供热、供气收费价格标准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县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做好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审查和监督管理,负责对全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监督指导工作:负责全县物业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全县房屋安全管理活动的监督指导。受理供热、供气及物业方面的举报和投诉。
    (七)城市管理执法股。负责城市管理的组织领导、指挥调度、统筹协调工作,拟定城市管理工作方案、计划、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城市管理综合整治大型活动、专项行动的策划、组织、实施:负责日常执法工作的检查、考核和督办:负责查处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的违法行为:查处物业企业的违法行为:负责城区数字化城管信息平台的建设、运行管理工作:负责涉及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相关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 2019 年本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5个,包括本级及所属 4个二级预算单位:

序号

单位名称

1

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本级(机关)

2

陇县城市建设管理所

3

陇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

4

陇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5

陇县环境卫生管理站

  1. 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57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事业编制45人;实有人员51人,其中:行政人员12人、事业人员39人。无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9 年收入、支出总计 17,288.81万元,2018年收、支出总计15,592.12万元,与 2018 年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增加1,696.69万元,增加10.88%,主要原因是节能环保项目增加,增加一个二级事业单位陇县环境卫生管理站。

  2. 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9 年收入合计17,288.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084.0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204,21万元,占总收入100%.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9年支出合计17,288.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76.45万元,占总支出9.12%;项目支出15,712.36万元,占总支出90.8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2019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17,288.81万元、与 2018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增加1,696.69万元,增加10.88%。主要原因是节能环保项目增加,增加一个二级事业单位陇县环境卫生管理站。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19 年财政拨款支出16,084.6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03%。与 2018 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29.49万元,增加5.87%,主要原因是节能环保项目增加,增加一个二级事业单位陇县环境卫生管理站。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5.8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4.3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011.8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249.4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193.82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32万元,其他支出2506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共计1576.4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860.18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648.1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6.02万元;公用经费支出716.27万元。

按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分,工资福利支出648.1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13.9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76.02万元,资本性支出2.37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收入1204.21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212)1204.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204.21万元。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9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 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14万元,支出决算为3.09万元,完成预算的98%。决算数较预算数减少 0.05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2019 年无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预算为 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2019年购置车辆购置税,预算为2.16万元,支出决算为2.16万元。

2019 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为0.54万元,支出决算为0.54万元。

2019 年公务接待0次,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 年我单位无公务接待费无预算和支出。

3、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 年培训费预算为0.04万元,支出决算为0.0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4、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 年会议费预算为0.40万元,支出决算为0.35万元,完成预算的87%,决算数较预算数减少0.05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强会议管理,压缩会议规模,以视频会议为主。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 2019 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2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14,508.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共涉及资金1204.21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局在 2019 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的陇县东南大桥、陇县汭河大桥、陇县建设路、陇县污水处理厂、陇县南岸污水处理厂,东部商务区,城市基础维修,县城集中供热项目,环境卫生,保障性安居工程,公共租赁房,棚户区改造共12个一级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陇县东南大桥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1400万元,执行数14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缓解城市交通压力,改善城市交通环境,方便市民出行,群众满意度达98%。

(2)陇县汭河大桥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1300万元,执行数13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缓解城市交通压力,改善城市交通环境,方便市民出行,群众满意度达98%。

(3)陇县建设路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3506万元,执行数350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缓解城市交通压力,改善城市交通环境,方便市民出行,群众满意度达98%。

(4)陇县污水处理厂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3分。项目全年预算数469.92 万元,执行数469.9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是减少对县城环境的污染,实现污水治理,改善县城河流水体质量,实现污水零排放,群众满意度达98%。

(5)陇县南岸新城污水处理厂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3分。项目全年预算数841.92万元,执行数841.9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是减少对县城环境的污染,实现污水治理,改善县城河流水体质量,实现污水零排放,群众满意度达98%。

(6)陇县东部商务区污水管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1分。项目全年预算数700万元,执行数7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是完备的污水管网有利于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提升群众生活幸福指数,群众满意度达98%。

(7)城市基础设施维修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8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150.92万元,执行数150.9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是提高城市生活品味,改善居民生活环境,群众满意度达98%。

(8)县城集中供热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150万元,执行数1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是实现集中供热减轻大气污染,改善环境卫生及居民居住环境,提高城市生活品味,群众满意度达98%。

(9)环境卫生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150万元,执行数1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是城市生活垃圾收运系统有序运行是城市的市容环境,卫生安全以及城市的可持续发展的基本保障。垃圾清运改善居民居住环境,提高城市生活品味,群众满意度达98%。

(10)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1773.88万元,执行数1773.8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是改善城市低收入居民的居住条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群众满意度达98%。

(11)公共租赁房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1410.86万元,执行数1410.8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是减轻中低收入群体购买住房的经济压力,提供住房帮助,大大的改善了人居环境,提升群众生活幸福指数群众满意度达98%。

(12)棚户区改造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1954万元,执行数195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是改善困难群众居住条件,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市环境,让贫困家庭正真体会到优居的快乐,提升群众生活幸福指数,群众满意度达98%。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 年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为13.92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决算为13.92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持平。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1. 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 2019 年末,本部门机关及所属单位公务车辆保有量1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2019 年当年国有资产购置增加2.16万元(人防通讯指挥车辆购置税)。

     

     

    第四部分   2019 年度部门决算表

         

本部门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经主要负责人审签,并进行了保密审查。

附件: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