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制定全县工会工作的长远规划和计划,并监督执行。
2、组织和指导全县各级工会履行“维护、建设、参与、教育”等项社会职能,行使民主权利。
3、动员和组织职工积极参加经济建设,努力完成生产任务和工作任务。
4、通过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职代会”制度,协调劳动关系,代表职工做好安全生产监督和劳动争议调处工作,维护企业职工劳动权益。
5、听取和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关心职工的生活,实施“送温暖工程”基金的筹集、管理和扶贫帮困工作。
6、负责工会经费的收、管、用;指导和规范全县工会的会计事务管理工作。
7、负责对全县各级工会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和审查工作。
8、负责编制全县工会经费的预算和决算,督促检查预决算的执行情况;依法做好全县工会经费收缴上解和管理使用工作;依法做好全县工会财产的管理和调拨使用工作;对全县工会经费进行审计监督,保证工会经费的合理使用;研究、制定兴办和管理工会企事业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负责指导全县工会企事业发展工作。
9、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总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0、负责扶贫村脱贫攻坚工作。
陇县总工会为县委直属事业机构,与县地方志办公室和县委党史研究室合署办公。2019年3月,机构改革后陇县档案局牌子挂在县委办公室。内设办公室、业务指导组、档案管理组3个组室。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9年本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只包括本级。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陇县总工会(机关) |
三、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2人、事业编制4人;实有人员6人,其中行政2人、事业4人。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9 年收入、支出总计111.54万元,与 2018 年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减少11.63万元,增加/减少 11.61%,主要原因人员退休。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9年,县总工会支出决算111.54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3、2019 年收入合计111.5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1.54万元,占总收入82.06%。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9年支出合计111.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54万元,占总支出82.06%;项目支出20万元,占总支出17.9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2019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111.54万元,与 2018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增加/减少11.6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19 年支出全部为财政拨款支出111.54万元,与 2与 2018 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1.6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1.54万元,按经济科目分: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分。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0.1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5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抚恤)1.84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9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培训费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3、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培训费
4、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会议费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19 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7.93%。主要用于金秋助学及困难职工救助。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本部门对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项目自评得分96分,项目全年预算当年拨款20万元,完成预算20万元,完成率100%,保证了相关业务的开展。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111.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4.6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0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6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2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9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第四部分 2019 年度部门决算表
附件:陇县总工会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