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陇县公安局主要职责是: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预防、制止和侦查全县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维护全县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全县交通、消防、危险物品;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我县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管理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认真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宜。
陇县公安局是陇县人民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依法管理社会治安,行使国家的行政权,是国家的行政机关。本部门有机关本级、1个行政单位和1个代管现役部队单位组成,全局内设10个内设机构(其中综合管理机构4个,执法勤务机构6个);9个派出机构;2个监管机构。4个综合管理机构是:政工监督室、法制室、警务保障室、纪检监督室。6个执法勤务机构是:指挥中心、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刑事侦查大队、交通管理大队、治安管理大队、特巡警大队。9个派出机构是:城关派出所、东风派出所、东南派出所、天成派出所、曹家湾派出所、温水派出所、火烧寨派出所、河北派出所、关山景区派出所。2个监管机构是:陇县看守所、陇县行政拘留所。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9年本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陇县公安局 |
三、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陇县公安局编制174人,其中行政编制164人,事业编制10人。现实有人员168人,其中行政在职159人,事业在职9人。离退休人员0人。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9年收入、支出总计5534.07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3.36万元,减少0.06%,主要是本着厉行节约,压缩经费开支的原则,各项支出比上年都有所下降。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9年收入合计5534.0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534.07万元,占总收入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9年支出合计5534.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86.34万元,占总支出53.96%;项目支出2547.73万元,占总支出46.0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5534.07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减少3.36万元,减少0.06%,主要是本着厉行节约,压缩经费开支的原则,各项支出比上年都有所下降。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5534.0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36万元,减少0.06%,主要是本着厉行节约,压缩经费开支的原则,各项支出比上年都有所下降。其中:
1.武警经费(2040101)25万元,较上年下降52.38%,原因是本年没有大的项目支出。
2.消防经费(2240204)40.5万元,较上年下降47.74%,原因是本年支付高喷消防车款比上年少。
3.行政运行(2040201)2451.92万元,较上年下降31.63%,原因是本年压缩了人员和公用经费在行政运行中的占比。
(四)、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40202)1475.08万元,较上年上升486%,原因是治安、禁毒、拘押收教场所经费全部列入此科目。
(五)、其他公安支出(2040299)468.36万元,较上年上升47.6%,原因是本年包括了信息化建设、执法办案、特别业务。
(六)、其他公共安全支出(2049901)538.79万元。较上年上升23.7%,原因是由于交通管理业务的拓展,加大了经费开支。
(七)、社会和保障就业(208)306.51万元,较上年上升13.3%,原因是养老保险基数增加,保险费上升。
(八)、死亡抚恤(2080801)9.16万元,较上年上升107%,原因是抚恤金标准上调。
(九)、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82.3万元,较上年下降10.5%,原因是缴纳医疗保险人数减少。
(十)、住房公积金(2210201)145.63万元,较上年下降2.4%,原因是缴纳住房公积金人数减少。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86.3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886.7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86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7.7万元);公用经费99.6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9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54.38万元,支出决算为119.48万元,完成预算的77.4%。决算数较预算数减少34.9万元,主要原因是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尽量压缩“三公”经费开支。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境事项。
2019年我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和支出。
2019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为154.17万元,支出决算为119.27万元,完成预算的77.36%,决算数较预算数减少34.9万元,主要原因是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尽量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
2019年公务接待3批次,26人次,预算为0.21万元,支出决算为0.2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从预算开始就坚持压缩公务接待的指导思想。
3、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培训费预算为26.5万元,支出决算为0.51万元,完成预算的1.92%,决算数较预算数减少25.99万元,主要原因是民警参与培训大幅减少。
4、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会议费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较预算数减少10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强会议管理,从严控制会议规模及次数。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2个,二级项目4个,共涉及资金2547.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46.04%。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局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的公共安全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共2个一级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公共安全支出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2507.23万元,执行数2507.2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牢牢把握党对公安工作绝对领导这一根本原则,围绕打造平安陇县、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一个目标”牵引,坚持抓业务、抓队伍“两个抓手”推动,突出社会矛盾化解、公共安全监管、业务管理创新“三个重点”支撑,竭力打好安全稳定主动战、严打整治攻坚战、防控治理升级战、队伍建设持久战“四大战役”,有效推动各项工作深入高效开展,努力为宝鸡副中心城市和“三个陇州”建设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40.5万元,执行数40.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规范和健全地方消防经费的管理,确保消防部队依法履行职责,开展火灾预防、扑救和应急救援等职能,不断提升消防部队服务经济社会的能力。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为588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调整预算数99.64万元,支出决算为99.64万元,完成预算的16.95%,较上年下降85.14%,主要原因是将大部分机关运行经费调整到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执法办案、特别业务、其他公安支出科目中列支。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470.1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163.7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306.3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05.3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4.9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5.8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5%。
3、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末,本部门机关及所属单位公务车辆保有量45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8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2台(套)。2019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2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1台(套)。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第四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