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保障全县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县水利发展规划和政策,编制全县水资源规划及县域水利综合规划。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拟订全县水中长期供求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供水和指导乡镇供水工作。
3、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的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水利项目组织和县域内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负责县级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指导镇村做好辖区内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
4、负责全县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县水资源保护规划、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全县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负责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实施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5、负责全县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实施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负责县域江河湖库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及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承担河湖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
6、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全县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监测预报。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县级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7、负责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及小水电建设管理工作。
8、负责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监督实施水利工程移民有关政策,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工作。负责全县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
9、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按规定协调仲裁水事纠纷,负责全县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淤地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
10、建设管理,拟订相关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
1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1、办公室:负责党务、政务、政策法规宣传、文秘、机要保密档案管理、信访及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水利系统组织人事,劳资、科技及技术职称评定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承办本系统财务内审和业务指导工作;负责水利行业企业管理、综治维稳、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大、政协提案办理;承担机关、下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指导水利人才队伍建设。
2、计划工程股:组织编制重大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组织编制、审核中小型水利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指导水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工作;组织实施中央和省市级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协调开展项目实施后评价和绩效评价;承担水利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全县水利统计工作;指导水利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水利工程建设的行业管理;指导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和江河干堤、重要病险水库、重要水闸的除险加固;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指导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指导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县内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指导城乡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实施;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全市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负责全市农村水电行业行政管理工作、安全生产管理和国家补助项目的实施;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和协调实施全县水利扶贫脱贫工作。组织编制全县水土保持规划;承担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相关前期工作;负责全县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前期审查审核验收和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和管理工作;负责小型水库移民后期扶助的有关工作;负责新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的核定工作。组织协调水利行业技术培训和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推广工作。负责水库移民管理工作,负责建成水利工程管理和水管体制改革。
3、水政水资源股:负责全县水资源保护工作。研究拟订水利工作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水利普法、饮用水水源保护、全县水文、地下水等工作;承办局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等工作;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事纠纷,查处重大涉水违法事件;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水利改革方面相关工作,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水量分配、水资源调度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编制并协调实施节约用水规划,指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制度;执行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水利科技和对外协作工作。组织制定水生态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水生态建设项目、资金的使用工作。协调全县镇村、部门之间水事纠纷、组织指导查处重大涉水违法事件,承办水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执法和水法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全县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负责全县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监督管理和监测评价;组织全县水土流失调查、动态监测、预防并公告;承担全县能源资源开采和水保补偿费征稽管理及恢复治理项目的监管。
4、河湖管理办公室:负责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指导全县重要江河、湖泊、水库、滩涂、河口的开发、治理保护;指导全县河道管理和堤防建设工作;负责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工作;加强河道管理,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指导河道采砂规划编制;承担县河湖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9年本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6个,包括本级及所属5个二级预算单位: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陇县水利局部门本级(机关) |
2 | 陇县水利管理工作站 |
3 | 陇县水土保持工作站 |
4 | 陇县水利水电工作队 |
5 | 陇县水政监察大队 |
6 | 陇县南峡沟水库管理站 |
三、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31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事业编制123人;实有人员118人,其中行政人员12人,事业人员106人。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9年收入6370.64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2739.39万元,减少30.07%,主要为项目减少,投入减少。2019年支出6370.64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2739.39万元,减少30.07%,主要为项目减少,支出减少。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9年收入合计6370.6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312.38万元,占总收入99.09%;经营收入58.26万元,占总收入0.91%。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9年支出合计6370.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69.86万元,占总支出21.5%;项目支出4942.52万元,占总支出77.58%;经营支出58.26万元,占总支出0.9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312.38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减少2544.64万元,减少28.73%。主要原因为项目减少,投入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312.3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09%。与2018年度相比减少2544.64万元,减少28.73%。主要原因为项目减少,支出减少。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0.20万元,2018年没有此功能科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115.81万元,较上年减少49.2万元,主要原因是乡镇水管员交回所在镇管理,人员减少,费用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210)40.59万元,较上年增加4.26万元,主要原因是新招录人员新招考人员3人补缴费用和缴费人员基数增加。
4、节能环保支出(211)0万元,2019年没有此功能科目支出。
5、城乡社区支出(212)139.29万元,2018年没有此功能科目支出。
6、农林水支出(213)5943.96万元,较上年冯少2481.82万元,减少29.46%,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投入减少。
7、住房保障支出(221)72.53万元,较上年减少3.37万元,减少率为4.44%,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费用减少。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减少额 | 减少率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 | 0.2 | 0 | 0.2 |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 | 115.81 | 165.01 | -49.2 | -29.82% |
卫生健康支出(210) | 40.59 | 36.33 | 4.26 | 11.73% |
节能环保支出(211) | 0 | 154 | -154 | -100.00% |
城乡社区支出(212) | 139.29 | 0 | 139.29 | |
农林水支出(213) | 5943.96 | 8425.78 | -2481.82 | -29.46% |
住房保障支出(221) | 72.53 | 75.9 | -3.37 | -4.44% |
合计 | 6312.38 | 8857.02 | -2544.64 | -28.73% |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69.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17.79万元,占支出的88.9%;公用经费支出152.07万元,占支出的11.1%。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9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5万元,支出决算为2.36万元,完成预算94%。决算数较预算数减少0.14万元,主要原因是规范机关运行,支出减少。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 人次,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和支出。
2019年购置车辆0台,预算为0 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我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和支出。
2019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1.86万元,完成预算的93%,决算数较预算数减少0.14万元,主要原因是规范公车运行,支出减少。
2019年公务接待5批次,37人次,预算为0.5万元,支出决算为0.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较预算数减少0万元。
3、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培训费预算为2.9万元,支出决算为2.54万元,完成预算的87.59%,决算数较预算数减少0.36万元,主要原因是培训次数和人员减少。
4、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会议费预算为0.2万元,支出决算为1.9万元,完成预算的95%,决算数较预算数减少0.01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强会议管理,从严控制会议规模及次数。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2个,二级项目2个,共涉及资金4733.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5.77%。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局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的2019年陇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梁甫村高标准农田U型渠建设等共12 个一级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2019年陇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905.82万元,执行数905.8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新建蓄水池13座,控制室12座,闸阀井28座,入户供水点1392处,机房3座,安装水泵9台套,架设输电线路0.43公里,输、配水管道46109米,安装消毒设备100台套,巩固提升了145711人的饮水质量(其中:贫困人口1660户5488人)。
(2)梁甫村高标准农田U型渠建设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自评得分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45万元,执行数4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建设高标准农田U型渠3000米,解决200亩农田灌溉问题。
(3)韦家庄村浆砌渠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自评得分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40万元,执行数4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新修浆砌渠道2700米,解决400亩农田灌溉问题。
(4)苟家沟村四组灌溉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自评得分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25万元,执行数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新修渠道700米,解决400亩农田灌溉问题。
(5)段家峡村灌溉渠新修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自评得分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60万元,执行数6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新修渠道1500米,解决800亩农田灌溉问题。
(6)曹家湾村农田灌溉渠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自评得分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67万元,执行数6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新修渠道1620米,解决900亩农田灌溉问题。
(7)陇县固关镇固关街村防洪治理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自评得分93分。项目全年预算数229.21万元,执行数229.2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完成新修护岸1.42公里,治理千河及千河支流李家河固关街村段河道防洪体系,提高该段防洪能力,确保沿岸170户658名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当地经济社会持续发展。
(8)陇县固关镇柴家咀村防洪治理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自评得分93分。项目全年预算数104.76万元,执行数104.7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新修护岸0.66公里,治理千河上游柴家咀段河道防洪体系,提高该段防洪能力,确保沿岸53户220名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当地经济社会持续发展。
(9)陇县八渡镇桃园村防洪治理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自评得分94分。项目全年预算数48.16万元,执行数48.1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新修护岸0.34公里,治理普洛河上游碾盘沟桃园村段河道防洪体系,提高该段防洪能力,确保沿岸45户185名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0)陇县八渡镇杨家庄村防洪治理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自评得分94分。项目全年预算数67.87万元,执行数67.8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新修护岸0.3公里,治理普洛河中游杨家庄村段河道防洪体系,提高该段防洪能力,确保沿岸61户218名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当地经济社会持续发展。
(11)陇县北河城关镇至温水镇段防洪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980万元,执行数98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新建护岸2237米,新建堤防1263米,综合治理河道3570米,保护温水镇峡口村、闫家湾村、枣林村3个贫困村及城关镇店子村段800人,450亩耕地,养殖和种植基地等免受洪水威胁,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当地经济社会持续发展。
(12)陇县蒲峪河防洪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1520万元,执行数15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新建护岸6137米,综合治理河道7000米,保护天成镇铁塬、上寨子、范家营、王家庄和韦家庄5个行政村900亩耕地、1700人免受洪水威胁,提高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当地经济社会持续发展。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为17.49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调整预算数50.21万元,支出决算为50.2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4942.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346.5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459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942.5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
3、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末,本部门机关及所属单位公务车辆保有量8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2019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第四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