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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1-19 14:14:46 浏览次数:

各镇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

根据《陇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持续排查整改问题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通知》(陇脱贫办发﹝2021﹞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监管,切实管好用好扶贫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现就做好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排查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自查的范围

2017年-2020年实施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及涉农整合资金安排的项目、驻村工作队经费及基础设施管护费的管理使用等几个方面。

二、全面自查的内容

1、项目实施程序的排查。主要排查项目立项、评审、申报、审批、入库、招投标、项目监管、项目验收、审计报账等程序是否符合规定;是否编制年度项目计划,是否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是否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是否建立健全利益联结机制和资产收益细则,贫困群众是否真正受益满意。

2、公示公告制度执行情况的排查。扶贫资金项目是否按公示公告制度要求,进行公示公告,公示公告资料是否完整,逻辑关系是否正确。

3、项目效益的排查。主要排查项目实施后的收益情况,是否及时产生效益,产生效益多少;若未产生效益,排查具体原因。

4、绩效管理工作是否全面,绩效目标设置是否合理,是否实施全过程绩效监控,有无开展绩效自评。

5、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台账和扶贫资产台账是否全面建成,是否实时更新。

6、扶贫第一书记及驻村工作经费和农村基础设施管护费使用情况。主要排查:资金使用范围是否合规,是否序时报账。

三、要求

1、请各镇各单位积极开展自查,加强与项目主管部门沟通交流,发现和解决扶贫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增强扶贫资金管理。

2、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学习当前扶贫资金管理和涉农整合资金的新要求,切实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各项财政政策执行到位,确保扶贫资金使用精准,巩固脱贫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