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编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中提出,要分类推进乡村发展,顺应村庄发展规律和演变趋势,根据不同村庄的发展现状、区位条件、资源禀赋等,按照集聚提升、城郊融合、特色保护、搬迁撤并的思路,分类推进乡村振兴。
一、研究目的
全面服务陇县县域乡村振兴战略,分类推进乡村发展,促进陇县国土空间规划科学合理编制,特别是“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引导人口向乡.镇所在地、产业发展向集聚区集中,引导公共设施优先向集聚提升类、特色保护类、城郊融合类村庄配置,分类安排规划内容和侧重点,因地制宜编制规划,统筹谋划农村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为陇县美丽乡村建设打下基础。
二、村庄分类方法
本次评价采用综合性多因子定量评价法,村庄分类选取区位交通、村庄人口、产业经济、村庄建设、土地使用、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7 个类别,共49个因子,根据相关因子的影响先进行单项因子评价,并根据各因子权重将单项因子的评价结果采用层次分析法进行叠加和分类处理,并按照该得分对村庄进行排序,筛选,最终用分值区间将现状村庄分为城郊融合类村庄、集聚提升类村庄、特色保护类村庄。
三、村庄分类结果
规划根据综合因子分析评价结果,结合城镇开发边界及村庄特色等,最终规划为集聚提升类村庄51个,城郊融合类村庄33个,搬迁撤并类村庄17个,特色保护类3个。
四、村庄分类建设引导
(一)集聚提升类建设引导
科学确定村庄发展方向,在原有规模基础上有序推进改造提升,激活产业、优化环境、提振人气、增添活力,保护保留乡村风貌,建设宜居宜业的美丽村庄。鼓励发挥自身比较优势,强化主导产业支撑,支持农业、工贸、休闲服务等专业化村庄发展。以现代农业转型升级支撑村庄集聚提升。力争到2025年, 40%的集聚提升类村庄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到2035年全部集聚提升类村庄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二)城郊融合类建设引导
综合考虑工业化、城镇化和村庄自身发展需要,加快城乡产业融合发展、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公共服务共建共享,在形态上保留乡村风貌,在治理上体现城市水平,逐步强化服务城市发展、承接城市功能外溢、满足城市消费需求能力,为城乡融合发展提供实践经验。到2025年,全区30%的城郊融合类村庄实现城乡一体化发 展,到2035年所有城郊融合类村庄基本实现现代化。
(三)特色保护类建设引导
切实保护村庄的传统选址、格局、风貌以及自然和田园景观等整体空间形态与环境,全面保护文物古迹、历史建筑、传统民居等传统建筑。尊重原住居民生活形态和传统习惯,加快改善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环境,合理利用村庄特色资源,发展乡村旅游和特色产业,形成特色资源保护与村庄发展的良性互促机制。到2025年,确保所有的特色保护类村庄整体风貌、特色民居实现完整保护。
(四)拆迁撤并类建设引导
拟搬迁撤并的村庄,严格限制新建、扩建活动,统筹考虑拟迁入或新建村庄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坚持村庄搬迁撤并与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相结合,依托适宜区域进行安置,避免新建村落位置孤立。搬迁撤并后的村庄原址,因地制宜复垦或还绿,增加乡村生产生态空间。农村居民点迁建和村庄撤并,必须尊重农民意愿并经村民会议同意,不得强制农民搬迁和集中上楼。到2025年,完成60%的搬迁撤并类村庄建设任务。到2035年完成全部搬迁撤并类村庄的搬迁建设工作。
五、村庄布局规划
依据城镇发展的战略,根据陇县城镇化所处的阶段,考虑到各镇村的现状人口规模,以村庄评估分类为基础,结合城镇化水平预测目标以及对各镇未来发展潜力的评估,构建陇县“镇区—中心村—基层村”的三级规模体系。城郊融合类村庄依托城镇进行发展,逐步向城镇化转变,搬迁撤并类村庄村民失去了原本农民的生活生产方式,也将是城镇化转移的主要人群。因此本轮镇村体系规划中,至规划期末形成的“中心村—基层村”体系仅针对集聚提升类和特色保护类村庄,合计共 54 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