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提升行政执法水平,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不断推进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法治化。
一是认真组织学习。10月18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涛同志在全体人员大会上组织领学《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特别对《规定》第十条、第十一条的责任追究边界、追责情形、免责容错情形逐一进行了学习,失职追责、尽职免责,强化约束、激励担当,进一步增强了全体人员依法行政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
二是部署贯彻落实。针对当前市场监管工作涉及面广、任务艰巨、责任重大的实际情况,为有效监督全系统工作人员依法全面正确履行职责,必须加快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责任追究,倒逼执法人员规范执法。要求局属各单位要从建设法治政府、严格依法行政的高度充分认识贯彻实施《规定》的重要意义;要求局属各单位,特别是领导干部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学习《规定》,熟悉《规定》的内容,理解《规定》的精神实质及其施行的目的、意义,广泛宣传《规定》;要求严格实施执法公示制、全过程记录制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严格按照《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和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办理、审核行政执法案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要求强化监督检查,局属各单位所有行政执法行为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加强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重大问题报告主要领导,采取措施有效解决,做好对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
三是强化执法保障。制定行政执法流程图,明确行政执法活动的具体流程;统一使用国家总局行政执法文书格式样本,让每一个执法环节操作更加规范:加大硬件保障,给局属各单位配备行政执法记录仪、食品快速检测箱、打印、扫描等硬件执法设备设施,保障行政执法工作高效开展;加大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力度,全系统近百名执法人员通过执法资格考试取得全国统一执法证件持证上岗;为行政执法人员更换新式执法服装,促进市场监管执法队伍法制化、规范化、标准化发展;聘请专职律师担任本局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行政执法、行政监督、行政复议和单位重大决策方面的咨询作用,进一步提高市场监管系统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
下一步,县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维护良好市场秩序、促进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