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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陇县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耕地)基准地价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2-14 14:34:38 浏览次数:

解读链接:政策解读:《陇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陇县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耕地)基准地价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了规范土地市场秩序,健全城乡地价体系,强化土地资产管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有关规定,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部署开展2020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23号)、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推进2020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陕自然资用发〔2020〕8号)要求,陇县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耕地)基准地价成果已通过省自然资源厅审查验收,现予以公布。

本次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耕地)基准地价从公布之日起执行。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由陇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

附件:1.陇县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表.docx

          2.陇县农用地(耕地)基准地价表.docx


陇县人民政府

2022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