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陇县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4日
陇县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落实省、市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部署安排,有效破解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突出困难和问题,进一步激发全县民营经济活力和创造力,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实施民营企业培育壮大行动
(一)加快“专精特新”企业培育。挖掘创新实力强、市场占有率高、掌握核心技术,处于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建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库,实施梯次培育,鼓励引导民营企业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发展道路。对初次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省级“专精特新”称号的企业,按照省市政策给予资金补助,力争到2024年全县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突破20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及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突破6家。(县工信局<科技局>、县财政局负责)
(二)加强规模企业培育。落实“个转企”优惠政策,鼓励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转企。建立规上企业培育库,实施精准服务,指导企业做好入库统计申报,确保应统尽统。对每年“小升规”及新入库企业,按照省、市奖励资金给予等额奖励,县政府给予适当配套奖励。(县工信局、县行政审批局、县统计局、县财政局、县园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负责)
(三)推动实施“规改股、股上市”。引导、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县属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鼓励社会资本通过出资入股、收购股权、认购可转债、股权置换等多种方式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国有控股公司增资扩股及国有企业经营管理。重点组织符合条件的股改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及时纳入省级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积极推动优质企业上市,力争上市企业实现新突破。(县政府办<金融办>、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行政审批局负责)
二、 开展重点产业提升专项行动
(四)聚力打造重点产业链。全面实施工业强县“15321”工程,聚焦五大优势产业、三大新兴产业和两大产业创新,支持民营企业积极融入全县五条重点产业链,支持争当“链主”企业。开展供应链平台协作对接,支持“链主”企业围绕自身技术需求、市场需求,引进和培育配套企业,促进信息共享,帮助中小企业快速融入,全面提升产业链上下游配套能力。力争到2024年,每条产业链县域内配套率提高10个百分点,重点产业链县域内配套能力显著提升,产业链发展水平明显提高。(县工信局、县发改局、县招商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文旅局、县畜产局、县园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负责)
(五)推动三次产业创新发展。围绕我县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打造羊乳、苹果、蜂蜜、核桃、香菇等专业分工、优势互补、利益共享、上下游对接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打造现代农业新亮点。持续抓好限上商贸企业培育工作,壮大限上商贸服务业规模,推进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创新发展,加速传统制造业向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转型升级。(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信局负责)
三、开展民营企业发展水平提升行动
(六)推动民营企业升级改造。以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为主攻方向,引导和推动民营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对现有设施、工艺条件及生产服务进行改造提升。对转型升级技术改造项目和中小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积极争取省级专项资金扶持。围绕“新模式、新业态、新技术、新产品”开展民营企业转型升级示范工作,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力争到2024年,培育民营经济转型升级示范企业5户以上。(县工信局<科技局>负责)
(七)提高民营企业创新能力。依托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秦创原(宝鸡)创新促进中心,吸引人才、技术、优惠政策等创新资源向陇县聚集,助力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支持省市高校、科研机构联合我县企业共建研发中心;建立以需求为导向的产学研合作机制,鼓励民营企业加强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并承接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进行转化生产,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积极争取省级专项资金对中小制造业企业研发经费投入予以奖补,提高企业研发能力。力争到2024年,培育国家企业技术中心1家、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达到5家。(县发改局、县工信局<科技局>负责)
(八)积极推动绿色发展。持续开展工业节能诊断服务行动,针对重点行业的主要工序工艺、重点用能系统、关键技术装备等开展节能诊断服务,全面提升中小企业能源管理意识和能力。引导民营企业开展工业领域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支持民营企业开展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产品、绿色供应链创建活动,打造制造业绿色转型升级新生力量。(县发改局、县水利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工信局<科技局>负责)
四、开展产业园区提升行动
(九)增强园区承载功能。发挥我县县域工业集中区中小企业聚集作用,推进各类园区改革创新、开放引领、产业聚集和差异化、特色化、品牌化发展,打造高质量发展的新标杆,改革开放的新高地。搭建技术创新平台、外向型经济服务平台、创业就业平台,强化园区承载服务功能,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县发改局、县工信局<科技局>、县园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负责)
(十)加快“双创”基地建设。推动民营企业建立专业化众创空间和以大数据、云技术、物联网为支撑的数字平台。建设数字大厦及众创平台加快发展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等创新创业孵化载体,提高公共服务能力。积极申报省市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县发改局、县人社局、县工信局<科技局>、县园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负责)
(十一)打造重点特色专业园区。指导工业集中区聚焦工业强县“15321”工程,按照“一县一区、一区多园、彰显特色”发展要求,依托资源优势和产业生态,理清主导产业,编制产业发展规划,优化产业布局,实施精准招商,强化项目建设,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标准化厂房、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力度,提升服务水平,全力培育和建设特色产业园区。力争到2024年,形成1个省级重点特色产业经济开发园区。(县园区管委会、县工信局<科技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发改局负责)
(十二)支持民营企业扩大对外贸易。鼓励民营企业围绕五大支柱产业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拓展跨境电子商务和外贸综合服务业务,落实好国家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相关政策,支持盛源果品开拓跨境电商业务,在境外建设“海外仓”和商品展示中心。支持民营企业参加国际性展会,开展国际商标注册、申请海外知识产权、申报国际行业认证等。抓好对民营企业对外贸易的指导,为民营企业提供出口国家和地区相关政策法规及国际惯例的对外贸易预警等信息服务,组织开展对外贸易、境外投资、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培训。(县工信局、县发改局、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工商联负责)
五、开展数字化赋能行动
(十三)支持民营企业上云上平台。完善我县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鼓励民营企业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推动建设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培育壮大共享制造、个性化定制等服务型制造新业态,提升上云用云水平。力争到2024年,全县上云企业达到10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全部上云用云。(县工信局、县财政局负责)
(十四)提升智能制造水平。推荐一批技术实力强、市场反映好的数字化服务商,推出满足民营企业精准需求的数字化服务产品及活动。引导和支持民营企业应用先进智能装备和系统,建设智能生产线、智能车间和智能工厂,实现精益生产、敏捷制造、精细管理和智能决策。到2024年,规模以上制造业民营企业基本普及数字化,重点行业骨干民营企业初步实现智能转型。(县工信局<科技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负责)
六、开展融资服务提升行动
(十五)加大信贷投放力度。鼓励引导金融机构丰富金融产品和服务,增加对民营、中小微企业的首贷、信用贷、中长期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无还本续贷等投放力度。充分发挥陇县金融信息服务平台功能,加强银企信息共享,实现银企线上融资对接,提高融资便利度。确保每年我县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实现增速、户数的“两增”目标。(县政府办<金融办>、县工信局、县财政局负责)
(十六)开展多层次融资服务。引导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通过主板、科创板、创业板、新三板上市挂牌融资。支持和氏乳业尽快主板上市,到2024年至少培育5户以上四板、三板上市企业,发挥陕西股权交易中心宝鸡企业挂牌孵化基地作用,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在陕西股权交易中心科技创新专板挂牌,加大对科创中小微企业的培育服务。(县政府办<金融办>、县人行、县工信局、县财政局负责)
(十七)降低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督促、引导银行业、保险业机构探索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进一步丰富信息数据,改进小微企业投信审批和风控模式,提高信贷响应、审批、发放效率,降低小微企业申贷成本。银行业、保险业机构通过银保合作或与第三方机构合作向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要评估各环节费用,合理确定综合成本,避免多段收费加重小微企业实际融资负担。(县政府办<金融办>、县财政局、县工信局负责)
(十八)支持融资担保机构发展。落实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政策,加大对融资担保机构的政策扶持,引导融资担保机构聚焦主业,扩大对我县小微企业担保贷款规模。持续增加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资本金规模,发挥其主力军作用,对小微企业的担保费率逐步降低。力争到2024年,全县小微企业新增年化担保费率逐步降至1%。(县政府办<金融办>、县财政局、县工信局、县融资担保公司负责)
七、实施人才培育行动
(十九)加强人才培训管理。推动省市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职业学校(含技工学院)和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机构通过产学研合作、校企合作、校校合作等方式,培养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专业技术等方面人才。发挥民营企业主体作用,培养工匠人才和技能人才。围绕重大项目、主导产业、重点领域的创新需求,加快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及其团队的引进培养力度。以高水平创新平台为依托,加大国内外引才引智力度。每年培训经营管理人才50人次,专业技术人员50人次,高技能人才50人次。(县人社局、县总工会、县工信局<科技局>、各镇人民政府负责)
(二十)健全人才服务机制。全面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行动和人才资源服务机构促就业行动,聚焦重点行业、重点产业打造人才优质服务平台,鼓励支持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展壮大。积极开展各类线上线下招聘活动,充分满足民营企业用工需求。继续开展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职称评定,畅通职称申报评审渠道,为专业技术人才营造更好的发展环境。(县人社局、县工信局、各镇人民政府负责)
八、开展服务能力提升行动
(二十一)强化惠企政策宣贯。各镇各部门、相关行业协会要加大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省市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政策的宣传力度,推动惠企政策落实落细。依托全省涉企政策发布平台,构建民营企业诉求响应平台,受理企业政策咨询、投诉建议,提供一站式政策服务。(县级相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负责)
(二十二)打造各类培育载体。大力培育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小型微型企业创新示范基地、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提升融资担保、技术创新、人才服务、市场开拓、数字化赋能等服务功能,加强国家级和省市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创建。力争到2024年,国家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实现零突破,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达到1家,实现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一对一”服务全覆盖。(县工信局、各镇人民政府负责)
(二十三)创新完善服务保障能力。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加大《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宣传力度。探索建立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评估机制,深化“放管服”改革,实现企业开办和注销一网通办。在全县推行民营企业“专员+专班+专题”服务制度,对规上企业实行专员包抓、重点项目专班服务、重大问题专题解决,提升联企帮扶质量和水平。(县级相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负责)
九、开展民营企业权益保护行动
(二十四)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持续开展普法宣传进企业活动,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帮助企业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打击妨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侵害经营主体人身财产权利的违法犯罪活动。规范涉企执法行为,严格按照法定程序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财产。认真做好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打击恶意逃废债行为。(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各镇人民政府负责)
(二十五)构建政府部门与企业家沟通机制。建立民营企业家列席或参加有关会议机制,邀请民营企业家列席党委、政府有关经济类会议。完善民营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出台涉及民营企业的相关政策文件,应当广泛听取民营企业家意见建议。落实好县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民营经济统战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积极开展与民营企业家谈心谈话活动,建立健全各级党政领导、相关职能部门与工商联、商(协)会、非公有制企业定期沟通互动机制,畅通政企交流渠道,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做好优秀民营企业、优秀民营企业家评选,大力宣传优秀民营企业、优秀民营企业家先进事迹,营造支持推动引导民营经济发展的浓厚氛围。(县委统战部、县工信局、县工商联、各镇人民政府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