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初步制定了《陇县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工作要(征求意见稿)》,于2022年4月12日函发各镇、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征求意见建议,县乡村振兴办对收集的意见建议进行梳理汇总,对《陇县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工作要(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和完善。现将征求意见及意见采纳情况公示如下:
一、征求意见期限
2022年4月12日至2022年4月13日共2天时间,过期无反馈视为无意见建议。
二、征求意见方式
(一)信函反馈:通过单位公函方式将意见建议书面反馈至县乡村振兴办。
(二)发送电子邮件反馈: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建议发送至:lxxczxjbg@163.com。
(三)电话反馈:通过电话方式将意见建议反馈至县乡村振兴办,联系电话:0917-4608391。
三、相关单位意见建议归纳整理情况
在公开征求意见期限内,温水镇、新集川镇、东南镇等3个镇电话反馈无意见建议,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烟草局、县审计局、县供销联社、县科协、县工商联、县妇联、团县委等13个单位电话反馈无意见建议。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农业农村局、县医保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人行7个单位书面反馈了意见建议11条。
四、意见建议采纳情况
(一)县委组织部:
建议2条:1.建议第21条“加大驻村帮扶力度”中“加强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的管理考核,持续推行积分制管理,确保在岗在状态”修改为“丰富大比武活动内容,以学提能、以学促干;加强驻村干部管理考核,严格执行积分制管理,敦促履职尽责,合力攻坚”。2.建议第33条“抓好乡村振兴干部培训”中“制定乡村振兴干部培训计划,分层分级开展干部培训”修改为“将乡村振兴干部培训列入2022年全县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由业务主管部门分层分级开展干部培训”。
采纳情况:此条建议采纳。
(二)县委宣传部:
建议1条:建议将第29条“深入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中“高价彩礼”去掉,纳入人情攀比范畴。
采纳情况:此条建议采纳。
(三)县农业农村局:
建议3条:1.建议第5条“推动乡村振兴信息化平台建设”,本段全部去掉。2.第11条“抓好产业发展促增收”责任单位变为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畜产局、县烟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果业服务中心、各镇。3.第27条“全面提升人居环境”中“完成问题厕所整改任务1000座,新建农村公厕20座”改为“”强力推进问题厕所整改,稳步提升新建厕所质量,对问题厕所摸排开展“回头看”,坚决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新建农村公厕30座”。
采纳情况:此条建议采纳。
(四)县医保局:
建议1条:建议第7条“持续提升医疗保障水平”中“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修改为“推进乡村振兴纳管对象100%参加医保”。
采纳情况:此条建议采纳。
(五)县人社局:
建议1条:建议将第12条“做好就业帮扶稳增收”中“大力开展农民就业创业培训和职业教育”修改为“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
采纳情况:此条建议采纳。
(六)县住建局:
建议2条:1.建议将第4条“做好数据共享共建共用”中“及时主动与民政、住建、教体、医保、人社、农业、残联等行业部门开展数据比对”修改为“及时主动与民政、住建、教体、医保、人社、农业、残联、应急管理、自然资源等行业部门开展数据比对”。2.建议将第27条“全面提升人居环境”中“责任单位县住建局”改为“城管执法局”。
采纳情况:建议1采纳;建议2经研究不予采纳,县城管执法局为二级局,业务归属县住建局主管。
(七)县人行:
建议1条:建议将第13条“用好金融政策助增收”中“新增规模超过去年水平”去掉。
采纳情况:此条建议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