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陇县消费维权工作要紧紧围绕“共促消费公平”消费维权年主题,不断加强消费宣传教育引导,着力健全消费维权工作机制,深入推进放心消费创建,不断锻造消保维权工作队伍,努力提高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效能,积极构建消费维权工作共建共治共享大格局,全面给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加强消费宣传教育引导,守护消费安全、共促消费公平
2022年,紧扣“共促消费公平”消费维权年宣传主题,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消保维权普法宣传教育和“五进”活动,倡导科学消费理念,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消费维权意识。
1、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宣传活动,促进消费更加公平。3.15”期间,由政府领导发表在电视台发表“共促消费公平”消费维权年主题主旨讲话,广泛动员社会各界踊跃参与“共促消费公平”活动,积极引导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理性消费、依法维护权,不断提升广大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意识,促进消费更加公平。
2、持久开展消费教育“五进”活动,努力促消费公平。持之以恒开展消费教育活动进商场、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五进”活动,不断推进消费教育宣传活动向基层和新领域延伸,充分发挥消费教育的引领导向作用,尽职尽责守护消费安全、共促消费公平。
二、巩固、提升市级“放心消费”示范县创建活动成果,促进创建活动迈上新台阶
多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创建办的关心支持下,历经各成员单位及广大市场主体的不懈努力,我们坚持“因势利导、循序渐进、点线结合、全面铺开”的工作原则,强化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动员,精心组织实施,着力打造“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全面提升放心消费创建水平,“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结出了丰硕成果,我县被市“放心消费”创建办公室命名为市级“放心消费”示范县荣誉称号。成绩来之不易,成绩凝聚了全县人民不懈努力、奋力拼搏的热情和汗水。
当前,在不断加快消费结构升级、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推我县追赶超越发展的新形势下,持续给力、纵深推进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既是优化市场消费环境、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有效举措,也是扩大消费需求、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手段。因此,我们要持续采取点、线、面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再鼓干劲、再添措施,持续深化放心消费创建活动,不断优化提升县域消费环境,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安全感和幸福感。
3、继续加大示范点建设。紧盯全省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百千万工程”具体要求,按照“一年打基础、两年创条件、三年求突破”的目标任务,今年力争培育市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含街区、园区、景区)1——2户,为申报省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造条件、积累经验。
4、加强示范单位动态管理。充分发挥示范单位的示范引领作用,在示范单位率先试点推行“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和“互联网+消费维权”机制,重点将其发展成为能够充分发挥其主体责任、快速解决消费纠纷的ODR企业,力争培育1户ODR企业。
5、持续参与消费环境指数测评。按照市局安排部署,积极参与消费环境指数综合评价活动。进一步加强部门行业监管,开展综合整治,强化指数运用,尤其要通过加强行业规范、对口管理、专项整治等综合治理手段,力争实现对消费环境的精准监管、协同监管、动态监管、全面监管,进一步优化消费环境,努力提高广大消费者的满意度和幸福指数。
三、加强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业务技能和消保工作效能
6、持续加强12315 体系建设。畅通12315维权渠道,提高服务效率,强化跟踪督办职能,确保受理及时、分流准确、调处合法。高度重视省、市12315平台效能评估评价工作,进一步提高投诉举报按时初查率、按时办结率、调解成功率和消费者满意率等评估指标,努力实现申诉举报案件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同时,要不断发挥“诉转案”工作机制震慑作用,加大对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进一步提升广大消费者的幸福满意指数。
7、发挥大数据分析应用功能。充分利用12315平台大数据的统计分析和资源管理优势,认真研判市场消费风险,及时迅速应对突发性、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适时发布动态预警、消费风险警示提醒,不断引导消费者树立科学理性消费新理念。
四、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共治”原则,建立消费维权工作大格局
始终,在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的同时,力争职能部门协作配合、市场主体踊跃参与,打好消费环境建设组合拳,努力建立共建共治共享消费维权工作大格局。
8、强化大市场综合监管。适应经济高质量发展、人民消费水平提升、消费结构升级大趋势,强化从生产、流通到消费全过程商品质量监管,发挥消费引领作用,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提振人民消费信心,促进经济良性循环发展。
9、加强日常消费领域市场监管。适应社会消费品质快速提升的迫切需求,要切实加强食品药品、日用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日常服务消费维权监管,努力提高产品、服务质量,严厉打击各种虚假宣传和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10、加强新消费领域市场监管。针对消费新领域、新模式和新热点,着眼关键环节和风险点,创新监管思维方式,消除消费隐患,做好新消费领域维权工作,促进新消费市场健康发展。
11、加强农村市场监管。加强农村消费市场和农资商品质量监管,严厉打击各种坑农害农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农业生产安全,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乡村振兴。
12、高度重视重点人群消费维权。加强老年人消费服务监管整治力度,清除消费陷阱,提高老年人消费服务质量,坚决维护老年人消费权益,满足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加强婴幼儿用品监管力度,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安全保障,确保婴幼儿消费安全。
五、推行监管协作制度,着力构建消保维权工作长效机制
进一步推行多部门监管协作制度,发挥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分工协作、优势互补作用,协调解决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突出问题。不断发挥主流媒体的主导引领作用,广泛宣传诚信经营的典型人物、典型事例,依法严厉查处各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积极回应社会之关切、人民之期盼。
13、健全消费维权机制。利用消费投诉举报平台,建立维权公开公示制度,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统筹协调、考核督办、提示警示和应急指挥,强化市场信用监管,实现消费维权社会共治,为市场监管迈向精准监管、协同监管、动态监管奠定坚实基础。
14、强化消费争议处理机制。强化公益诉讼协作机制,有效落实公益诉讼和集体诉讼,加强对垄断行业、公用事业、新兴领域等侵害众多不特定消费者合法权益或危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案件行政约谈和公益诉讼。
15、推动消费维权制度建设。发挥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社会组织在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的作用,逐步建立跨行业、跨领域消费争议处理和监管执法合作机制。
16、探索消费维权长效机制。联合工信、公安等部门,探索对预付式消费、共享经济、个人信息保护等消费维权难点、热点问题的解决方式,探索新消费模式下有效化解消费纠纷的治理新机制、新办法,探索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新机制,努力实现各类消费纠纷和解在企业,化解在基层,解决在源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