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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县人民政府关于闫建锋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7-04 14:48:09 浏览次数: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经陇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3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任命:

闫建锋同志为陇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郭子龙同志为宝鸡市生态环境局陇县分局局长;

李治平同志为陇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李永刚同志为陇县林业局局长;

李光棋同志为陇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

免去:

冯周虎同志陇县自然资源局局长职务;

张建华同志宝鸡市生态环境局陇县分局局长职务;

李治平同志陇县林业局局长职务;

李永刚同志陇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职务。

经2022年6月27日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任命:

姚 鼎同志为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田建华同志为陇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李新浩同志为陇县教育体育局正科级教育专职督学;

赵长城同志为陇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闫引刚同志为陇县民政局副局长;

陈文涛同志为陇县司法局副局长,保留原职级待遇;

朱炳科同志为陇县财政局副局长;

赵 伟同志为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王永平、宋金辉同志为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保留王永平同志原职级待遇;

白 璐同志为陇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保留原职级待遇;

杨彦峰同志为陇县水利局副局长;

康文世同志为陇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马双儒同志为陇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杨彦虎同志为陇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张小刚同志为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杨冬利同志为陇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副局长;

张海英同志为陇县乡村振兴局正科级督查专员;

欧晓刚同志为陇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免去:

赵小东同志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李光棋同志陇县教育体育局正科级教育专职督学职务;

赵 伟同志陇县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王玖飞同志陇县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王永平同志陇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边军平同志陇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张海英同志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徐向平同志陇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副局长职务;

陈文涛同志陇县乡村振兴局正科级督查专员职务;

刘 伟同志陇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朱清华同志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樵全贵同志陇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职务;

李小怀同志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徐亚奇同志陇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鉴于机构改革,朱清华同志原任陇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职务、李小怀同志原任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职务自行消失。

陇县人民政府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