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县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工作会议精神和城镇燃气安全工作安排部署,规范瓶装液化气经营行为,夯实行业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7月29日下午,由住建局牵头,联合县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消防大队、城管执法大队,对陇县瓶装液化气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隐患整治执法检查。
检查组共出动执法人员10名,采取查现场、看资料、听汇报等形式,从不同角度、不同领域对陇县北坡液化气站及3户液化气灶具销售门店开展全面严格细致的集中执法检查。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据职能,从气瓶充装信息登记、质量检验鉴定、报废气瓶处置、信息平台建立等方面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一个,已督促现场整改到位。
检查组要求,瓶装液化气生产经营单位要树牢隐患就是事故意识,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制度、要求,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夯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认真查找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的安全隐患,采取有力举措,切实加以改进,把风险控制在企业内部,把隐患消除在企业内部;要针对高温季节特点,采取安全有效的降温措施,严格执行高温操作规范,坚决遏制不安全事故发生,确保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