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
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
公开制度

索引号:161069509/2023-12714
发布机构:县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3-11-20 17:23:38
名称:关于禁止在粮食沟水库枢纽工程占地和淹没区范围内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告
有 效 性:有效 文号:

关于禁止在粮食沟水库枢纽工程占地和淹没区范围内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告

发布时间: 2023-11-20 17:23:38 浏览次数:

为切实解决好温水镇群众和李家河煤矿矿区生活用水问题,规划在温水镇火烧寨村新建粮食沟水库枢纽工程。水库坝址控制流域面积30.47km2,最大坝高49.6m,坝顶长度126m,总库容255.37万m3,滞洪库容58.16万m3,兴利库容161.79万m3,死库容35.42万m3,正常蓄水位高程1225.5m。为推进粮食沟水库枢纽工程前期工作顺利实施,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471号令)及《陕西省小型水库移民安置管理办法》(陕水发〔2020〕21号)有关规定,现通告如下:

一、粮食沟水库枢纽工程位于陇县温水镇火烧寨村西侧约2km的北河流域右岸支沟粮食沟内,工程占地和淹没范围涉及温水镇花园村、火烧寨村,工程占地范围根据工程施工总布置图确定,淹没范围根据正常蓄水位,并考虑风浪爬高、泥沙淤积和设计洪水回水淹没范围确定,具体以粮食沟水库枢纽工程项目法人设置的界桩为准。温水镇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粮食沟水库工程建设,搞好服务工作,特别要做好当地群众的政策宣传解释,引导群众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关系,当前利益服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顾全发展大局,为水库建设创造良好条件。

二、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名义在粮食沟水库枢纽工程占地和淹没区范围内新增任何建设项目和其他任何实物指标(含新建、扩建和续建),实物指标调查的数量、种类以及项目区常住人口要以项目法人会同工程占地和淹没区所在地温水镇人民政府依法调查认可的数据为准,此后新增的内容不予认可和补偿,新迁入人口不享受该项目所涉及的相关权益。

三、粮食沟水库枢纽工程项目法人会同工程占地和淹没区所在地温水镇人民政府,依法实施工程占地和淹没区实物调查,调查结果经调查者和被调查者签字认可并公示后,由温水镇人民政府签署意见。县水利局、自然资源局、林业局及镇政府要加强工作指导,强化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实物调查不重不漏。同时,要加大督查力度,对违规建筑和设施坚决予以取缔。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陇县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