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执行情况
截至12月26日,2023年上级下达我县直达资金共计62539.49万元(其中中央资金522665.42万元,省级资金6421.07万元市级资金1153万元县级资金2300万元),分配进度100%,已完成支出57496.09万元,支出进度91.9%。
二、工作做法
(一)精密组织预算执行
按照财政部《中央财政实行直达机制资金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相关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分配下达的转移支付预算,对直达资金单独下达、单独标识,组织好直达资金预算执行,做好资金调拨、核算对账、资金监控等各项工作。
(二)规范执行支付程序
严格按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有关规定,根据预算文件、支付主体等确定直达资金支付方式,将资金支付到最终收款人;部分资金按照项目主管部门分配情况,依据具体项目实施单位申请和建设进度拨付;涉及专户管理的直达资金,按规定将资金拨付到最终收款人,做到资金直达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直接惠企利民。
(三)强化直达资金监控
以直达资金台账为基础,通过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加强对资金分配下达、资金支付、惠企利民补贴补助发放情况的监控,切实做好指标信息、支付信息,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三、政策效果
(一)重点支持“三保”保障责任落实
安排直达资金11948万元作为县级财力保障转移支付预算,优先用于“三保”支出,促进基层财政收支平稳运行。
(二)重点支持教育事业发展
安排直达资金7406.56万元,主要用于校舍安全保障、免费教科书、日常公用经费、义务教育阶段、高中段资助、中等职业学校资助等。
(三)重点支持困难群众帮扶
安排直达资金6990.33万元,用于为低保、特困人员、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提供救助,为优抚对象提供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等。安排直达资金1241万元,用于就业补助,为促进就业做好财政保障。
(四)重点支持卫生事业发展
安排直达资金2797.52万元,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基本公共卫生、妇幼保健机构能力建设等。
(五)重点支持乡村振兴
安排直达资金20686.92万元,用于三农事业发展。其中4000万元用于耕地地力保护和质量提升,推动农业发展升级;12833万元用于补助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六)支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安排直达资金796.49万元支持国道改建工程项目建设,进一步提升我县交通基础设施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四、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计划
主要问题集中在直达资金整体支出进度较慢。一是由于部分支付存在客观难度。教育类资金如公用经费、学生资助资金等受时间限制性较强,大部分资金需跟随学期进度拨付。二是由于资金使用进度受到项目进度限制。部分项目资金下达时间短,项目进度及支付条件的限制,支付进度推进难度较大。
下一步,我县将总结好本年度直达资金落实工作的经验,做好下一年度的直达资金落实工作,加强资金监督和重点监控,实时跟踪资金拨付和使用情况,确保每笔资金流向明确、账目可查,确保直达资金精准到位,及时支付至受益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