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县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
金管理工作,切实提高收费政策透明度,根据《宝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宝鸡市财政局转发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明确职业病诊断鉴定费和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费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宝发改收费发〔2022〕733号),《宝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宝鸡市财政局转发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制定我省限制养犬管理收费标准的通知》(宝发改收费发[2022]123号)要求,对我县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进行更新和完善,现将修订后的《陇县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陇县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陇县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陇县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以下简称《目录清单》)予以公布,请认真遵照执行。
公示时间:长期公开
电话:0917-4601753
邮箱:lxzhg4601753@126.com
附件:1.关于公布陇县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的通知.pdf
2.2023年陇县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附件).pdf
陇县财政局
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