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链接:图解:《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入开展营商环境领域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现将《陇县深入开展营商环境领域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22日
陇县深入开展营商环境领域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县委“三个年”活动部署安排,深化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专项治理,按照中共陇县纪委关于《深入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陇纪发〔2023〕6号)要求,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纪委深入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总体安排和县纪委工作要求,按照省、市、县营商环境突破年安排部署,紧紧盯住营商环境领域突出问题,重点整治多头审批、重复审批、变相审批等问题,着力解决主动服务意识不强等问题;着力解决交通物流、水电气暖、金融、行业协会商会等领域涉企违规收费、乱罚款、随意责令停工,增加企业负担等问题;着力解决对涉企案件久拖不立、久审不结等破坏市场活动和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问题;严肃查处相关部门和人员玩忽职守不作为、任性用权乱作为,为群众办事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甚至收受贿赂等问题,深入查摆、扎实整改,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二、整治内容
一是重点整治多头审批、重复审批、变相审批等问题,着力解决主动服务意识不强等问题。
1.全面实施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加快编制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修订办事指南、调整中控平台事项等,实现清单之外无审批。督促县级相关部门严格落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加大清单宣传力度,推动实现同要素管理、同标准办理。(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级相关工作部门,各镇。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规范窗口服务。县政务服务中心、镇便民服务中心实行周末“延时服务”,实现政务服务“周末不打烊”。按照无差别为主、分领域为辅的原则设置综合办事窗口,逐步整合部门单设的办事窗口,实行一窗无差别综合受理。完善“一件事一次办”工作机制,加快推进企业开办、员工录用、交房即交证、高校毕业生就业、新生儿出生等20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一件事一次办”,大幅减时间、减环节、减材料、减跑动,推动“就近办”、“智慧办”、“免证办”、“承诺办”,企业群众办事的体验感和获得感达到95%以上。(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县税务局等部门,各镇。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提升项目服务保障水平。持续加强审管联动,划转到行政审批部门的政务服务事项,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监管;建立健全审管信息双向反馈机制,搭建审管信息归集和互动模块,全力打造工作无缝衔接、审管相互支撑、业务全流程闭环管理工作机制;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全面推行“容缺受理+告知承诺+联合踏勘”制度,实行重大投资项目集中审批;开展“项目审批服务月”活动,持续为全县重点项目提供精准高效审批服务;全面落实项目全流程在线审批,解决“体外循环”和“隐性审批”问题。(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各镇。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4.建立重点企业帮扶联系机制。建立“一对一”帮扶联系机制,用好“结对子”帮扶模式,扎实开展县级领导“包企业、包项目、解难题”活动,搞好“保姆式”、“陪伴式”服务,每季度入企调研一次,梳理一批“需求清单”“问题清单”,主动对接企业,及时了解信息,为企业协调解决经营过程中出现的困难。(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工信局,责任单位:县级相关部门,各镇。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5.持续优化纳税服务。推广网上办税系统与企业财务软件直连互通,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范围,落实“税务管家”全程服务机制,实现“网上办”、“掌上办”。推动“税企直连”,为企业提供纳税申报“零次跑”、申报信息“零录入”、掌握政策“零等待”、税务文书“无纸化”等便利,实现惠企利民政策“免申即享”。组织开展体验办税活动,着力查找政策落实、业务流程和服务质效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查不足、补短板。(牵头单位:县税务局,责任单位:县级相关工作部门,各镇。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6.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完善市场准入和退出、产业发展、招商引资等涉及市场主体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建立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和回应机制,畅通违反公平竞争问题举报绿色通道。明晰监管执法边界,压缩自由裁量空间,集中整治“任性执法、选择性执法、一刀切式执法、运动式执法”。(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招商局等相关工作部门,各镇。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二是着力解决交通物流、水电气暖、金融、行业协会商会等领域涉企违规收费、乱罚款、随意责令停工,增加企业负担等问题。
7.开展交通物流领域涉企违规收费问题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公路、铁路等领域落实助企纾困有关降费优惠政策不到位、继续收取已明令取消的费用或重复收费、为规避政策规定拆分收费项目、不执行或推迟执行政府指导价等问题。严禁有关单位以各种名义向交通物流企业实行强制摊派,切实保障货运物流畅通高效。(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8.开展水电气暖领域涉企违规收费问题专项整治。加强供水供电供气供暖领域红线内外接入、建设安装、更新改造、维护维修领域等价格监管,重点整治不执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利用垄断地位转嫁应由自身承担的费用、自定标准自设项目收取费用、对计量装置及强制检定违规收费、不合理加价、违规加价等行为。(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电力局。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9.开展金融领域涉企违规收费问题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商业银行未按规定披露服务价格信息、超出价格公示标准收费、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未提供实质性服务而收费等问题,督促商业银行落实减免服务收费、减轻企业负担,规范服务价格管理和收费行为。(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县金融办〉,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人行等部门。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0.加强行业协会商会涉企违规收费问题治理。常态化开展打击非法社会组织、清理“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定期开展行业协会商会违规收费问题“回头看”,重点整治行业协会商会利用行政委托事项及其他行政影响力,强制或变相强制市场主体参加评比、表彰、外出考察等类似活动,以及借前述活动收费等行为。督促行业协会商会进一步规范会费、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公安局等部门。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是着力解决对涉企案件久拖不立、久审不结等破坏市场活动和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问题。
11.保护中小投资者。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破坏市场竞争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示范判决等金融审判执行机制改革,推动金融纠纷化解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大格局。(牵头单位:县法院,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等部门。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2.规范监管执法。全覆盖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加大对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选择性执法、逐利执法等有关责任人的追责力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牵头单位: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等部门。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3.提高商业纠纷审判执行效率。推行民事诉讼繁简分流,推进“互联网+审判”工作。推广应用全国法院询价评估系统,加大网络司法拍卖力度,降低执行环节费用成本。加强鉴定机构接受委托、执业规范、收费等管理。(牵头单位:县法院,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四是严肃查处相关部门和人员玩忽职守不作为、任性用权乱作为,为群众办事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甚至收受贿赂等问题。
14.建立健全营商环境投诉举报机制。落实《陕西省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处理办法(试行)》,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加强营商环境问题线索转办督办,及时发现问题、整改问题,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对营商环境涉诉企业进行回访,护航企业健康发展。(牵头单位:县政府办〈职转和营商办〉,责任单位:县级各相关工作部门。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5.深入开展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建立“四个一”机制,每月开展一次市场主体线上问卷调查活动,每月开展一次实地访企问企活动,每两月开展一次民企谈心谈话座谈会,每季度召开一次营商环境突破年专题会,协调解决突出问题,研究部署重点工作,切实解决企业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园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各镇、各相关工作部门。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工作要求
1.深化思想认识。各镇、各相关工作部门要深刻认识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认真总结去年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治理有效做法和经验,把营商环境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作为推动营商环境突破年行动的有力抓手,攻坚克难,扎实推进,不断巩固和深化专项整治成果。
2.成立工作专班。成立由县政府办公室主任任组长,分管副主任任副组长,各牵头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营商环境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专班,专班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专班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的推进和落实。各牵头单位也要成立工作专班,落实一名专项整治工作联络人员,于3月24日(星期五)下午6:00时前将联络人员姓名、联系方式报送至县政府办(职转和营商办)。
3.加强统筹协调。各牵头部门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对照《实施方案》要求,全面摸底排查,建立问题台账、整改台账,逐一对账销号,推动问题有效解决。每月20日前,各牵头单位将专项治理进展情况(主要包括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以书面形式形成报告,并认真填写附件3报送至县政府办(职转和营商办),邮箱:lxzzhysb@163.com。
4.强化督促检查。县政府办(职转和营商办)联合县纪委监委采取随机抽查、调研访谈等方式,加强对营商环境领域腐败和作风专项整治工作的督促检查,对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不力、进展缓慢的,及时通报并督促整改,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