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链接:图解:《陇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陇县新时代高质量统计工作的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对统计工作的新定位新要求,以高质量统计工作服务高质量经济发展,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实施条例》等有关法规,现就加强我县新时代高质量统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构建统计工作体系
统计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综合性基础性工作,统计数据是党委政府宏观调控和科学决策管理的重要依据。各镇、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将统计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定位、谋划和推动。统计部门要高质量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把经济发展形势、经济结构变化、产业发展变动、重大风险隐患分析表述清楚,实现统计工作从单一专业性部门向综合性部门转变,向数字统计与统计分析并重转变,向事后统计与事前预判并重转变,全面提升统计工作效能,更好地适应、把握、引领高质量发展。
统计数据高质量。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的生命线。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健全统计数据质量责任制,着力提高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着力增强统计工作的科学性、权威性。
统计分析高水平。聚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坚持用数据说话、为决策服务,精准把脉经济运行态势,认真履行“调查、分析、监督”职能,切实加强统计监测预警,做到分析透彻,预测预判精准,对策措施务实管用,为科学决策提供高水平依据。
统计监督高职能。围绕统筹推进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依法履行统计监督职责,坚持“四个必查”,持续开展“双随机”和入退库执法检查,全面科学评价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和监测经济社会发展进程。
统计机制高效能。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部门统一组织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的能力,建立完善部门、镇协同联动的大统计格局。坚持新发展理念,加快形成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统计体系,逐步实现统计制度规范化、统计指标精细化、统计方法科学化、统计手段现代化。
统计队伍高素质。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强化政治担当、历史担当、责任担当,全面提升统计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努力打造一支讲政治、顾大局、抓监测、强监管、优服务、促发展的高素质统计干部队伍。
二、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1.完善基本单位名录库。以历次经济普查资料为基础,充分利用部门行政登记资料和各项统计调查信息,持续加强名录库动态维护管理。机构编制、民政、税务、行政审批、司法、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定期向统计部门提供统计所需的行政记录资料,确保名录库中的单位更新及时不重不漏、基础信息准确完整。
2.严把源头数据质量关。督促镇、部门、企业调查对象依法建立健全原始记录、统计台账,保证数出有据。加强对数据源头采集、上报处理等环节的全过程监控,确保数据质量可追溯。建立切实可行的核查制度,保障源头数据真实可靠。
3.建立数据质量激励机制。培育、创建和维护高质量统计数据品牌,探索建立统计数据质量评判和激励制度。围绕数据产生、审核评估、上报评价、真实准确等方面,构建数据质量事后评价体系,通过综合评价,探索建立统计数据质量示范镇、企业,并实行动态管理。
4.实施舆情监测应对机制。构建从源头上整体预防、从统计工作过程中全面监测、保持统计数据在发布前48小时和发布后48小时内通过多种搜索引擎及对重点网站开展即时监测,及时了解社会反应及媒体报道,特别要注意媒体是否存在误读、误用统计数据的情况;建立快速应急处置、排查化解机制,及时报告重大统计舆情突发事件,积极维护统计内部网络环境和谐稳定。
三、增强统计分析能力
5.强化经济形势分析。各经济主管部门要善于运用经济发展各行业数据开展形势分析,及时把握县域经济发展脉动,透过现象看本质,预警分析数据背后长期和短期的因素影响。既要重视总量分析,更要重视结构分析;既要反映客观现状,更要强化走势预判;既要反映生产和增长,更要反映质量和效益,准确揭示速度换档、结构优化、动能转换等情况;既要反映经济发展,更要反映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提高决策的科学性、针对性、前瞻性。统计部门要牵头建立统计分析预判机制,定期预测预判,汇集各方智慧,提高统计分析的准确性、有效性和针对性。
6.强化专项课题调研。各部门要针对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特点,尤其是中省市县关于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等重大专项决策部署,以及项目建设、招商引资、企业融资、营商环境、民生等问题,深入开展专题调研,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客观全面准确反映绩效,深入分析问题成因及影响因素,提出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为政府决策制定提供参考依据。
7.强化超前预警预判。各相关部门要建立高质量发展指标、县域经济监测指标和分专业预警体系,加强对经济走势的预测预判,超前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和趋势性问题。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重要行业指标的预警分析,对可能出现的重大风险隐患,做到早发现、早准备、早作预案、早提举措,不断增强决策服务的前瞻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强化统计监督职能
8.发挥统计监督作用。各部门在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进行相关重大决策部署时,应注重听取统计部门意见;评价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应吸纳统计部门参与评价。统计部门要建立健全监测监督机制,客观、准确、全面评价重大决策部署推进情况,科学监测经济社会发展态势,及时反馈并共享相关数据信息。
9.强化重点领域统计监测。认真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各行业领域常规(农业、畜牧业、果业、蔬菜、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文化产业、营利性和非营利性)的统计监测,健全完善综合性统计监测体系,以及县域经济监测和高质量发展等统计监测体系,客观准确地反映和把握经济脉搏,推动科学决策。强化全县粮食、畜牧业、果业、蔬菜全面统计,严格落实村级起报制度。按照“自下而上层层上报,再自上而下分级汇总评估”的业务流程进行操作。
10.强化企业精准监测。严格执行联网直报各项规定,坚守“四条红线”,跟踪监测经营运行情况。高质量完成规模以上工业、限额以上贸易业、资质等级建筑业、规模以上服务业、能源、科技、文化、房地产企业和50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等专业统计联网直报工作任务。
积极开展城市商业综合体统计快速调查、非公有制企业(单位)人才资源状况抽样调查、企业景气调查等工作。完成非公经济、新发展理念县域监测等专项调查监测,及时开展贫困县监测、核桃监测、现代农业园区调查、规模以下工业、限额以下商贸业、城乡居民收入调查、城镇私营企业工资调查、全国月度劳动力调查、1‰人口抽样调查、人才资源调查、社会物流、城镇化、非公监测调查、交通运输业调查等各项监测和调查工作,协同相关部门做好营商环境监测、绿色发展监测评价、小康社会监测等重点监测评价工作。
11.强化统计法治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严格落实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组织开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坚决维护统计法律法规权威。
12.加大统计法治宣传力度。营造敬畏统计法、遵守统计法、自觉维护统计法的良好氛围;将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县委、县政府、县级机关各部门、党校培训、企业负责人及县级以上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建立全覆盖的统计执法检查体系,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建立违纪违法举报受理移交等制度,及时发现并查处、移交各类统计违纪违法线索。健全查处统计违法行为机制,加大对统计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健全统计领域诚信体系,对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严重失信人员进行公示并实施联合惩戒。
五、建立协同联动格局
13.发挥统计综合性部门作用。统计部门要围绕中心、融入中心、服务大局,树立全县统计一盘棋思想,建立统筹协调机制,联系内外、协调左右,认真分析形势、推动科学决策,充分发挥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作用。履行监督职能,完善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统计监测体系,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切实提高统计数据的时效性,及时向相关部门提供有关统计资料。发挥自身优势,在规范数据管理、推进数据共享、在加强分析研究基础上,推动镇和部门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创新,做好统计数据资源开发应用工作。
14.加强行业部门统计。各镇和各部门要根据统计任务的需要设立或明确承担统计工作的机构,指定统计负责人和专门的统计工作人员,加强统计人员力量并保持相对稳定。有经常性统计任务的单位,应建立首席统计员制度。依法组织、管理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统计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及行业管理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统计工作。协同统计部门完善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实施普查和统计调查和各类监测、协助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15.夯实基层基础。各镇、各部门及村(社区)应设置与统计任务相对应的统计工作岗位,明确主管统计工作领导、配备专职或兼职统计人员,履行统计职责。各单位统计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原则上不能调换,确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换的,应按规定征得县级统计部门的同意并报备,同时按照统计工作移交流程妥善办理相关手续,负责实行追责调离。加强各类开发区(园区)统计力量。探索建立社区、行政村配备统计协管员制度。进一步推进企业统计规范化建设落地见效,加强专业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基层统计人员素质。
六、完善统计制度方法
16.加快建立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围绕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建立体现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的指标体系和统计体系,把高质量发展任务具体化、指标化,科学衡量和客观反映全县高质量发展水平。
17.加强国民经济核算。统计部门要牵头建立会商机制,集中研判核算数据。各相关部门要组织实施好本行业本系统的统计调查工作,及时准确向统计部门提供核算所需的财务、业务统计和行政记录等基础数据。按照推进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地方资产负债表和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等三大核算改革要求,注重经济总量、结构、速度的衔接,认真做好资源消耗、投入产出、资金流量等基础性核算工作,更加真实准确反映县域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
18.推进统计工作改革。协助市统计局理顺关山旅游开发区统计管理体制,持续加强开发区统计业务指导,夯实开发区统计工作基础。积极应对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制度改革,按照《形象进度法》和《财务支出法》做好项目投资直报工作,建立零进度、省市级重点项目、集中开工项目统计月度台账,新增“陕西省投资统计管理与监测平台”,加大新增入库项目摸排,确保开工项目及时纳统,做到数据真实可靠。完善重点领域改革,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研究数字经济增加值核算方法,健全中小非公经济监测,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相关统计服务。
19.做好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各镇和各部门要按照“全县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县镇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经济普查、人口普查和农业普查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切实抓好普查机构组建、经费落实、人员选配等工作,强化责任落实,推动普查工作顺利开展,确保普查对象不重不漏、普查结果真实准确。
20.加强服务业统计。统计部门要健全完善全行业、全覆盖的服务业综合统计制度。行业主管部门应切实担负起行业统计责任,加强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以及其他营利性服务业、非营利性服务业等行业统计。充分发挥服务业统计联席会议的作用,强化对部门服务业统计工作的协调指导,督促部门履行相关统计职责。
七、强化统计工作保障
21.强化组织保障。各镇和各部门要从讲政治、谋全局的高度,加强对新时代高质量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统计部门的综合性作用。各镇和各部门要切实关心、支持统计工作,每年至少听取1次统计工作专题汇报,研究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落实统计工作经费,提供统计工作条件保障。
22.加强统计能力建设。各镇和各部门要关心统计干部的教育培养与成长,充分调动统计干部工作积极性。统计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聚焦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综合性部门作用,提升统计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大统计改革力度,优化机构职能配置,建立与新时代高质量统计工作相适应的组织体系。加强统计业务培训,实现培训常态化、制度化,提高业务能力。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发扬优良传统,锤炼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工作作风,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作风硬、业务精、工作实的高素质专业化统计队伍,为建设现代化“五位一体”美好陇县提供高质量统计服务。
陇县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