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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61069509/2023-11762
发布机构:县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3-06-26 10:38:42
名称:关于县城区开展病媒生物集中消杀的通告
有 效 性:有效 文号:

关于县城区开展病媒生物集中消杀的通告

发布时间: 2023-06-26 10:38:42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巩固国家卫生县创建成果,有效降低病媒生物密度,营造整洁优美的生活环境,保障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县政府决定,在县城区域开展病媒生物集中消杀、投药灭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告如下:

一、消杀时间及范围

1.集中消杀时间:627-630,每日6:00-9:00,晚17:00-20:00

2.消杀消毒范围:县城建成区所有外环境(包南岸新城)。外环境包括各类大街小巷、公共场所(河岸沿线、水体、公园绿地、公厕)等外部环境。

二、注意事项

1.本次消杀工作由县国卫复审办统一组织专业消杀公司(宝鸡洁美诺环保科技公司)采用专业机械开展。喷雾消杀时,请广大商户和居民将食物、蔬菜、瓜果、活鱼等撤离或封盖,关好家中门窗,不要围观和随意触摸消杀药物以及设施设备,远离喷洒场所,防止药剂引发身体不适。

2.在布药灭鼠期间,广大市民要加强儿童及宠物的安全管理,不捡食、不误食毒饵站(盒)附近的食物,不随意移动防鼠设施,避免发生意外事故。旦误食,应立即送往就近医院救治。鼠药有效成份为0.005%敌隆,可用维生素K1解毒。

3.各单位要确定专人协助做好集中消杀工作并做好单位日常灭鼠和消杀工作,清除卫生死角和四害孳生场所,及时做好鼠尸、鼠洞等鼠迹清理和无害化处理工作。

4.请广大群众积极行动,开展环境卫生大扫除,主动参与积极配合投药灭鼠和消杀工作,切实搞好环境卫生,清除“四害”孳生地

咨询、举报电话:09174603582国卫复审办

09174601096县疾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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