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各粮食收购经营者: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夏粮收购环节市场经营行为,维护粮食收购市场秩序,防止各类违反市场监管领域法律法规的行为发生,现对全县各粮食收购经营者提醒告诫如下:
一、各粮食收购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自觉增强主体意识,切实履行法律责任,依法诚信经营。
二、各粮食收购经营者要在显著位置公示、告知粮食收购价格,依法明码标价。对于粮食购销领域不明码标价、不按质论价、价格欺诈等扰乱市场秩序的价格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从严处理。
三、各粮食收购经营者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完善计量器具管理制度和强制检定工作台账,及时申请周期检定,确保计量性能准确可靠。检定证书或合格标识张贴在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对于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未经检定计量器具等计量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从严处理。
四、各粮食收购经营者在收购粮食过程中,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操纵价格,不得利用不正当价格竞争手段扰乱粮食市场经营秩序。
五、各粮食收购经营者应当加强自律,立即开展夏粮收购环节自查自纠工作,自觉维护市场经营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夏粮收购检查力度,从重从快查处违法行为,并依法公示处罚信息。同时,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粮食经营者的行为进行监督,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的,请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