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县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管理工作,切实提高收费政策透明度,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明确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管理的通知》(陕财办税﹝2023﹞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的通知》(陕财办综[2017]79号)要求,现将《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明确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管理的通知》进行转发并予以公布,请认真遵照执行。
公示时间:长期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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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陇县财政局关于转发《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明确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管理的通知》的通知.pdf
陇县财政局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