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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县持续推进重点建设用地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发布时间: 2024-01-05 11:46:52 浏览次数: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及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宝鸡市生态环境局陇县分局要求土地使用权人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做好重点建设用地安全有效利用,有效管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

一是加强部门联动。对接自然资源局,加强协调联动和用地类别筛查,形成长期信息共享机制,确保将符合要求的地块全部纳入调查启动台账。二是强化过程监管向地块责任人下发关于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告知书,依法依规督促其严格按照规定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主动与地块责任人和调查单位沟通交流,告知相关政策法规,详细介绍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的要求及流程,协调解决调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高调查效率和质量。截至2023年12月底,已通过评审的14宗地块,全部录入了全国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为建设项目提供了要素保障。三是严格责任落实。陇县分局及时通知地块责任人落实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对下发告知书后进展缓慢的责任人进行约谈,督促责任落实。广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宣传工作,使责任人认识到开展调查的重要性,确保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100%。  

下一步,陇县分局将严格落实土壤环境保护各项措施,切实发挥土壤污染防治监管职能,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控,确保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保障人民群众“住得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