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黄河流域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专班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黄河流域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的通知》(宝水发〔2023〕1号)及《陕西省黄河流域和巴山区域小水电清理整改陇县小水电站“一站一策”方案》,我县椿树滩、苟家沟2座水电站列为“退出类”。
现已完成清理整改,通过县级验收,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向我办公室反映。
联系方式:0917—4609400(张先生)
陇县黄河流域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办公室
2024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