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陇县自来水公司 被检样品 生活饮用水
依据陇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陇水检字(2024)第116-119号卫生检测结果报告单,根据GB5749-2022标准规定,评价如下:
该抽检样品所检项目符合GB5749-2022卫生标准限值
附:陇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陇水检字(2024)第116-119号卫生检测结果报告单。
陇县卫生监督所
2024年10月29日
所长:付辉 科长:张晓东 监督员:张国栋
注:本评价书一式两联,被检单位接到本评价书后,对检验结果有异议时,请在15日内提出复检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