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仲裁文书送达效率,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按照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文书电子送达和网上公告送达工作的通知》宝人社函〔2024〕236号要求,自2024年12月16日起,对于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陇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将采用网上公告方式(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ongxian.gov.cn)送达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文书(立案通知书、开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决定书、裁决书等),原则上不再使用纸质媒体公告送达。网上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陇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