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161069509/2024-11700 | |
发布机构:县司法局 | 发布日期:2024-02-18 16:54:19 |
名称:关于“全面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报告 | |
有 效 性:有效 | 文号: |
市司法局:
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移送审查建议的函》要求,对“全面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全面审查。我县对“全面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梳理,县政府出台了《陇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县应急管理局出台的关于调整《陇县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规划的通知》,未发现“全面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内容,均符合上位法规定。
特此报告。
陇县司法局
2024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