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市工作要求,深刻汲取近期全国发生的重大、特大事故教训,切实做好2024春节及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根据市安委办《关于印发人全市2024年春节及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宝市安发〔2024〕2号)、县安委办《关于印发 全县2024年春节及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陇安委办〔2024〕1号)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牢固树立红线意识,认真落实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始终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进一步促进建设各方主体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促进文明施工,有效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确保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主要任务
(一)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行动范围
排查建筑、市政、公路、电力、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风险。
(二)安全生产专项检查重点
1、停工项目重点检查停工方案制定及执行情况,加强防高空坠落的管理。施工现场要完善建筑物临边、屋面临边及预留洞口、电梯井口、楼梯临边等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强化起重机械的管理。重点做好设备的检测、维修和保养;做好留守值班人员宿舍防火、防中毒措施落实情况。
2、施工项目重点检查关键岗位到岗履职情况;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开展专项方案编制、审核、专家论证及现场实施情况;监理单位开展专项方案审核、施工现场监理和工程验收情况;
3、深基坑工程安全管理情况。深基坑(槽)开挖的防护情况,包括周边防护栏杆、工人专用梯道、同一垂直作业面上下层之间的隔离防护等;深基坑(槽)和边坡作业的合规性情况,包括支护、降(排)水、放坡、安全监测等。
4、模板支撑系统安全管理情况。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前材料及基础验收、安全技术交底、模架搭设、搭设后检查验收,使用与检查、混凝土浇筑、现场安全监测、模架拆除以及监督管理等制度执行情况。
5、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情况。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告知、安全档案建立、检验检测、安装验收、使用登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制度执行情况、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以及企业是否具有相关资质和安全许可证情况,起重机械司机、安装拆卸工、信号司索工持证上岗情况。
6、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情。全面排查项目工地临时用电、用火、用气方面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排查施工现场落实安全生产制度规定情况;排查现场人员安全教育情况。
7、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管理情况。城市地下综合管廊、供水、排水、供热、供气工程中的基坑(槽)、隧道、地下暗挖、顶管作业等事故易发环节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落实情况;对工程周边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防护情况;有毒有害气体监测情况;全过程风险防控情况。
8、加强校园在建工程现场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相关规定。
9、严查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及违法分包、转包、以包代管等行为。
10、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市政公用设施和既有房屋的安全管理情况。
11、严肃查处重点场所建设项目未经竣工(消防)验收即投入使用等问题。要按照《关于印发<“已交楼未进行消防验收项目”消防验收三年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宝住建发〔20231274号)《关于开展排查化解学校校内建筑消防安全隐患专项行动的通知》(宝市教发〔2023〕13号)文件要求做好排查整治工作,切实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三、时间步骤
从即日起至2024年3月底,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2月6日)。各相关单位,针对制约或影响本部门、本领域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分别研究制定专项排查整治方案,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及省市领导批示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明确排查整治工作重点、责任分工和推进措施,确保上下联动、形成合力。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4年2月7日-3月20日)。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全领域、全方位、全覆盖、抓重点”要求,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科学组织、精准指导,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自辨自控和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要紧扣国务院安委会及省安委会督导检查、考核巡查和2023行动发现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对前期发现的问题隐患没有整改彻底的,继续加大力度彻底整改,对新排查的风险隐患要建立问题台账和整改清单,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要求落实整改责任,防止风险隐患转化成事故或灾害。
(三)总结评估阶段(2024年3月21日-3月底)。各相关单位在前期集中排查整治的基础上,对本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汇总、查漏补缺、分析研判,形成整体工作报告,3月底前报送县建安委办公室(县住建局,联系电话:0917-4601270)。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工程项目建设相关单位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认清当前我县建筑领域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提高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督导检查行动的认识。项目负责人要亲自抓好工作部署,将责任分解到每个层级、每个岗位,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压实工作责任。检查工作组成员不定期深入工地现场,加强对停工项目停工措施落实、施工项目施工现场深基坑、模板支架系统和起重机械的监督抽查、检查。认真开展隐患排查,做到不放过每一项,不漏掉每一处,坚决把可能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各种危险源排查出来,并告知和督促施工单位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整改,狠抓整改落实、坚决消除隐患。
(三)严格执法问责。在建筑领域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风险检查过程中工作人员要严格执法,依法行政,不搞形式,不走过场,不徇私情,对检查工作组排查出的安全隐患不落实整改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整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将依法依规从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