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排查情况
2024年1月,我县S1590499PM2.5月均浓度最高被预警。1月份,我县各项污染物指数均为优良(PM2.553μg/m3、优良天26天)。该网格区域涉及陇县城关镇和东南镇,344国道城乡接合部,15户企事业单位。接到预警后,县政府召集相关部门、城关镇、东南镇负责同志召开了网格整改研判会。由县大气办牵头,生态环境局、东南镇、城关镇集中时间精力,全面开展排查整治。经排查,S1590499内陇县海龙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中石油加油站、陇县军华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九龙宾馆等企业污染防治设施均正常运行,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陇县城关镇西关村、千邑村、营沟村,东南镇郑家沟村共63户独居户、老弱病残人使用生物质作为燃料进行取暖;县城区域宝平路段市政工程施工进入收尾阶段,工程车辆有所增加,重污染应急响应期间东南镇辖区344国道段绕行大型车辆数量增加,车辆尾气排放量增大。
二、预警原因分析
2024年2月21日,县大气办组织相关部门对陇县S1590499预警原因进行了研判,经深入分析,该网格预警区域为城关镇、东南镇城乡接合部城郊网格,位于我县城关镇和东南镇,约占陇县网格区域四分之一,为非供热覆盖区域。网格内15户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未发现涉气违法行为;进入冬季以来,网格内城镇结合部村庄搭建火炉取暖现象还时有发生。经排查,城关镇千邑村、营沟村、西关村30余户高龄老人存在不定期使用秸秆烧炕取暖情况,2024年1月13日、1月15日、1月16日、1月18日早6时-8时、晚17时-19时PM2.5数值出现升高,导致该网格出现区域性高值。
三、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网格预警反馈,我县从树牢“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扎实做好防范整治工作,做到“守气有责、守气尽责”。县大气专项办组织相关部门、镇村积极采取措施,开展联合排查,出动624人次,全域排查生物质禁烧、散煤燃烧,确保S1590499网格内生物质禁烧、燃煤“清零”;城关镇、东南镇各社区、村组加大“双替代”政策宣传落实,引导群众使用电暖气、电器灶等清洁能源取暖做饭,消除不利影响;县住建局对辖区内施工项目开展常态化巡查检查,县交通局积极协调市属公路段加大344国道梁家村段道路清扫保洁频次,减少区域污染物排放。截至目前,我县空气质量空气质量综合指数4.52,同比下降17.8%;细颗粒物(PM2.5)53μg/m3,同比下降17.2%;空气质量有效扭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