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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陇县中医药强县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4-22 15:28:01 浏览次数:

解读链接:政策问答:《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陇县中医药强县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陇县中医药强县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实施。


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19日

陇县中医药强县三年行动方案

(2024-2026年)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进中医药强县建设,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医药强省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的通知》(陕政办发〔2024〕1号)、《陕西省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重要论述及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中医药强县建设的工作安排,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着力破解制约我县中医药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瓶颈问题,推进中医药现代化、产业化进程。

(二)主要目标。到2026年,陇县中医药工作进入全国先进行列,中医药强县建设取得重大成效,基本建成覆盖全民全生命周期的中医药服务体系,中医药医疗服务水平、应急救援和重大疾病防治能力进一步增强,中医药人才队伍进一步壮大,科技创新、成果转化能力进一步提升,中医药文化传承进一步加强,中医药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行动。

1.持续完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保院、县东关医院100%独立设置中医科室。在基层中医馆全覆盖的基础上对基础较好的中医馆提档升级建设,卫生院示范中医馆比例达到25%以上,在村卫生室建设中医阁比例达到10%以上。支持传统中医诊所发展,培育品牌化的中医诊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卫健局,各镇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建立健全中医药应急体系。县中医医院设置感染性疾病科,大力推进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和国家中医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治能力,确保中医药尽早、全程、深度介入。(县财政局、县卫健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建设中医特色医疗机构。突出中医药特色优势,支持县中医医院专科医院发展,建设1个中医康复中心,推动地方中医康复科建设,提升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强县级中医医院“两专科一中心”建设,建成2个中医特色优势专科和1个县域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强化设备配备,优化完善中医诊疗方案,形成区域内特色明显的中医医院。(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卫健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行动。

4.全面提升中医药服务水平。县中医医院达到二级甲等水平,重点推进中医骨伤科、脾胃病科、中医肛肠科、康复科建设,以专科建设为基础,逐步建成“创伤救治、治未病、康复医养、药膳食疗和科普教学”等五大功能中心。80%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基本的中医药服务。(县财政局、县卫健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打造中医医疗服务龙头。推动优质中医资源下沉,加强与上级医疗机构交流合作,支持县中医医院牵头组建医联体,帮扶各卫生院和中医诊所,增强基层中医服务能力,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同质化、一体化水平,探索建立中医药特色优势突出的紧密型中医医共体。(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卫健局,各镇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加强中西医临床协作。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保院各创建1个市级以上中西医协同“旗舰”科室,县中医医院争取1个省级以上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试点项目,制定一套可推广的诊疗方案。(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卫健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7.建设中医专病(专科)集群。聚焦心脑血管疾病、肿瘤肾病等重大疾病及老年病等专病(专科)防治能力,县中医医院建设1个以上市级中医专病学科。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保院为重点疾病患者和亚健康人群等提供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大力推行家庭医生签约特色“中医药服务包”服务。(县财政局、县卫健局、县残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夯实中医药人才队伍行动。

8.发挥院校教育主导作用。强化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保院一流学科建设和高层次复合型中医药人才培养,建立中医药医疗机构人才培养体系,将师承教育贯穿临床实践教学全过程。鼓励陇县卫生职业学校开设中医药类技能班,培养中医康复、中药制药等技能型、实用型人才。(县财政局、县卫健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9.加强领军人才引育培养。建立中医药领军人才储备库,着力培育一批领军人才。争取新增1名以上省级名中医、岐黄(青年岐黄)学者。加强中医药医疗青年骨干人才和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人培养,在省市研修学习、科研立项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营造领军人才成长环境。(县教体局、县人社局、县卫健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强化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加大中医专业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力度,县级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中医药高校毕业生数量年均计划不少于20%。在县中医医院建立1个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培训100名各类基层中医药人才,鼓励村卫生室的乡村医生通过考试获得中医(专长)医师执业证和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在基层服务。(县教体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卫健局,各镇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中医药科技赋能行动。

11.加大科技创新支持力度。支持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保院依法开展中药饮片加工炮制,开展应用传统方法配置中药制剂的备案,鼓励研发院内中药制剂,支持医院制剂室与中药生产企业加强产业合作,推动经典名方产业化。(县卫健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市场监管局,各镇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动中医药产业增效行动。

12.加强中药材资源保护利用。实施野生中药材资源保护工程,培育濒危珍稀中药材抚育基地,大力发展林下生态化种植养殖。加快中药材资源监测体系建设,实现中药资源信息点的网络化管理。(县卫健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市场监管局,各镇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3.发展规模化种植养殖产业。建设中药材加工种植基地,持续推广“龙头+基地+农户”的中药材种植模式,鼓励宝鸡西合药业和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建立自有的种植基地,到2026年,建成5个种苗繁育、生态种植、科技示范等基地,全县中药材种植面积稳定在2万亩,林麝、梅花鹿等药用动物养殖稳定在1000头(只)。积极外出招商,引进3-5家中药材种植、加工、仓储企业,延链补链,增产扩能,把我县打造成陕甘宁地区著名的中药材产销集散中心。(县卫健局、县林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各镇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4.培育中成药制造骨干企业。以发展名企、创新名药为目标,通过招商引资、本地孵化等措施,发展引进不少于10个中药材种植和销售、中药饮片加工、中药浓缩颗粒生产等企业产品,积极申报“西合秦艽”“陇州柴胡”“陇州西洋参”等“地理标志”产品认定和保护,做大做强“陇药”品牌。力争打造1家“旗舰”名企,争创1个省级中成药优势品种。(县卫健局、县林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各镇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5.加快中药产业数字化建设。建立全县中药产业大数据平台和中药材信息网,打通中药材产业数据链,运用数字化精准管理、精准引导中药材供销,实现订单化产销。鼓励市场主体发展新型电子商务贸易。推动中药材质量分级管理,推广运用中药材从种植养殖、饮片加工、工业制造、医疗用药为一体的溯源体系。(县卫健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市场监管局,各镇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实施中医药文化弘扬行动。

16.加强中医药文化科普宣传。持续开展中医药文化进校园活动,加强中医药科普宣传。鼓励和支持创作中医药类图书、影视、动漫等文艺作品宣传推广“医祖岐伯”“药王孙思邈”和“长安医学”“秦药”等打造陇县中医药文化名片,提升品牌影响力。(县教体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7.大力发展中医药旅游康养。依托县内中医药文化旅游资源,在旅游景区发展中药材种植观光、中药药浴、中药熏蒸、中医保健理疗等特色体验,实现旅游与中医药深度融合。支持县中医医院发展多形态医养结合服务,争创市级医养结合示范机构。支持社会力量举办符合国家《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规范(试行)》的养生保健机构。(县文旅局、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卫健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增强中医药传承创新行动。

18.加强中医药古籍文献保护。开展全县中医药文物古籍资源普查,建立资源目录与版本库,遴选修复一批古籍珍本善本。加强古今经典名方名药和民间特色诊疗技术的调查、整理、研究。推动1-2个中医药项目列入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1个以上中医药项目列入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县文旅局、县卫健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9.发挥传承创新示范引领作用。推广“政府+科研机构+公司+基地”发展模式,各镇至少建立一个300亩以上的标准化示范基地,主要提供品种培育、技术培训、种苗繁育等服务。加大与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陕西中医学院、陕西中医药研究院等科研院校合作,建立不少于3个实验基地,实现产学研结合。(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卫健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的中医药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推进中医药强县建设工作,定期研究和协调解决重大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健局,办公室主任由局长担任,负责中医药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的协调实施,统筹推进各项行动落地见效。

(二)压实工作责任。县卫健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民政局等部门要切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教体局、县融媒体中心等部门和各镇要根据职能职责和任务分工,组织实施好本系统、本领域的专项行动,形成工作合力,全力推动本方案的顺利实施。

(三)加强宣传引导。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微博、微信等多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中医药强县建设宣传和深度解读,挖掘宣传中医药名医名家和一线医务工作者先进典型,汇聚中医药发展的强大正能量,准确向社会传递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政策导向和重大举措,确保国家中医药强县三年行动落到实处,如期完成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