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A类
签发人:段乐
梁会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县城居民小区物业管理的提案》(第37号)收悉,接到提案后,我局进行了认真讨论研究,对您关心关注我县物业行业发展工作表示由衷的感谢。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答复如下:
我县目前备案在册的物业服务企业共19家,管理24个住宅小区。其中4个保障性住房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的5个小区,管理面积约250.78万平方米(其中住宅153.07万㎡,非住宅97.71万㎡),物业从业人员约300余人。
近年来,为了更好的规范物业服务市场,提升物业服务水平,我局严格按照《陕西省物业服务管理条例》及相关文件要求,开展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前期物业服务招投标管理。针对我县“建管不分”的管理模式,我局严格按照《陕西省物业服务管理条例》相关要求,积极推进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前期招投标工作,将新建住宅小区面向全社会实行公开招投标,择优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打破开发建设单位既开发又管理的模式,实行“建管分离”,实现市场良性竞争;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参照省厅下发的制式合同、管理规约等文件与业主签订并遵守双方约定,进一步明确了管理主体,夯实了管理责任,为美化城市形象,改善居住环境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是召开了社区、物业服务企业、业主代表培训会议,利用微信群、宣传彩页、公示栏、电子屏、朋友圈、企业公众号等方式方法,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加强物业管理有关政策的宣传,明确双方职责、义务,引导业主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三是开展物业项目赋码工作,保障业主、物业使用人对住宅小区服务管理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明晰业主权利,引导业主依法有序维权,增强“契约”精神;培养享受服务、履行义务意识。并将此项工作纳入企业的年度物业服务质量评价及优秀企业、项目的考评、美好家园创建、行业日常监管内容。
四是持续开展陕西省物业企业信用评价管理信息系统填报工作,积极将我县的物业企业纳入到政府管理中来。对企业上报的良好行为及时审核并上报,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责令整改,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在系统中填报为不良行为并纳入黑名单,每季度公布企业诚信监管结果。评价结果可作为政府采购、选聘企业、定价评估、上市收购、金融授信、股权激励、参股收购等活动的参考。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与发改、市场监管等部门的的沟通,及时共享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积极构建“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多方面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为业主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努力提升居民生活安全感、精神愉悦感、环境舒适感和家园归属感。
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14日
(联系人:肖烈娟 联系电话:0917-46015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