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A
签发人: 段乐
张晓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县城车辆乱停乱放、乱摆摊点进行整治的建议》(第3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单位于2032年拟定了陇县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已经于2023年12月26日县政府第十七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印发,为城区主干道增补大量车位,目前运行良好,一定程度解决了机动车辆停车难的问题。
二、今年以来,我单位拟定并通过政府办印发了《陇县2024年城市精细化管理提升年实施方案》,进步针对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要求进行了细化,同时第一季度以来,协助交管部门,针对道沿上的乱停乱放车辆,发放200余份违规停车告知单,规范城区街道车辆停放300余量,整治非机动车乱停乱放200余量,增补非机动车停车点150余处,进一步解决县城各巷道、乱停乱放车辆严重的问题。
三、我单位为缓解流动摊贩,沿街占道摆摊设点堵塞交通的问题,在城区设立了5个便民摊群点,同时执法队员每日从早7点至晚9点巡查,第一季度以来疏导流动摊点入市、入店经营45处,同时结合创文工作,加大日常巡查执法力度,目前城区市容秩序良好。
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17日
(联系人:侯华军,电话:0917-4601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