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初中、高中、职教中心:
为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精神,落实教育部《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在全系统营造学习、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浓厚氛围,县教体局、县语委办决定举办首届汉字诗词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传承优秀文化 营造书香校园
二、参赛对象与组别
参赛对象为全县初中在校学生、初高中(含职中)在职教师。分学生组和教师组。
三、题库范围
初中统编《语文》课本中的诗词和《中小学经典古诗词赏析》中的诗词及适当延伸内容。
四、比赛题型
1.识别诗句题——在九宫格或十二格中选字组成诗句。
2.填字题——根据提示诗句,填写汉字补充完整诗句。
3.对句题——根据提示的半句古诗,补充诗句。
4.单选题、多选题。
5.汉字题——根据拼音填写汉字。
6.线索题——根据提供线索猜成语或诗句。
7.飞花令——根据机器随机抽的主题字,在限定的时间内背诵一联含有主题字的诗句。
以上题型有答题时间限制,需在答题时间内完成。
五、活动赛程
首届汉字诗词大赛分校级比赛和县级比赛。县级比赛设学生个人赛、团队赛和教师个人赛。
六、时间安排
校级比赛:2024年5月10日——2024年6月10日
各学校统筹安排,组织师生熟读成诵。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校级汉字诗词大赛,各初中选拔推荐3名优秀学生、各初高中选拔推荐1名老师参加现场总决赛。校级比赛结束后,各校将活动安排及过程性资料(图片)于6月12日前上报教体局(教育股)。
县级比赛:具体时间待定
6月12日前各校确定参赛队员,上报参加县级比赛学生和教师选手名单(附件1)。县教体局根据工作筹备情况确定具体比赛时间、地点,提出组织形式及参赛流程,组织汉字诗词大赛县级比赛。(具体比赛事宜另行通知)
七、奖项设置
本届汉字诗词大赛设团体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若干;学生设一等奖5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若干;教师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2名,优秀奖若干。
八、活动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校要充分认识开展此项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活动方案,明确分管领导及具体联络人,统筹协调相关事宜,全力推动落实,及时报送参赛人员名单。要通过展示、比赛、表演等形式积极开展经典诗词曲赋诵读活动,鼓励广大师生积极参与汉字诗词大赛,努力营造学习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浓厚氛围。
(二)全面宣传动员。各校充分利用微信、美篇、微官网等新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汉字诗词大赛的组织形式及参与其中的意义作用。要积极宣传引导,及时报道学校活动开展等情况,大力宣传涌现出的先进老师和学生。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校要以本次汉字诗词大赛为契机,做好谋划推动、融入结合,探索建立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更好地开展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教学活动,让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走进校园、走进当下、走进心里,滋养师生的精神世界。
联系人:张磊 联系电话:0917-4604416
邮 箱:lxjyg6696@163.com
陇县教育体育局 陇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