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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县教育体育局
陇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举办首届汉字诗词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5-07 15:01:18 浏览次数:

各初中、高中、职教中心:

为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精神,落实教育部《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在全系统营造学习、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浓厚氛围,县教体局、县语委办决定举办首届汉字诗词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传承优秀文化 营造书香校园

二、参赛对象与组别

参赛对象为全县初中在校学生、初高中(含职中)在职教师。分学生组和教师组。

三、题库范围

初中统编《语文》课本中的诗词和《中小学经典古诗词赏析》中的诗词及适当延伸内容。

四、比赛题型

1.识别诗句题——在九宫格或十二格中选字组成诗句。

2.填字题——根据提示诗句,填写汉字补充完整诗句。

3.对句题——根据提示的半句古诗,补充诗句。

4.单选题、多选题。

5.汉字题——根据拼音填写汉字。

6.线索题——根据提供线索猜成语或诗句。

7.飞花令——根据机器随机抽的主题字,在限定的时间内背诵一联含有主题字的诗句。

以上题型有答题时间限制,需在答题时间内完成。

五、活动赛程

首届汉字诗词大赛分校级比赛和县级比赛。县级比赛设学生个人赛、团队赛和教师个人赛。

六、时间安排

校级比赛:2024年5月10日——2024年6月10日

各学校统筹安排,组织师生熟读成诵。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校级汉字诗词大赛,各初中选拔推荐3名优秀学生、各初高中选拔推荐1名老师参加现场总决赛。校级比赛结束后,各校将活动安排及过程性资料(图片)于6月12日前上报教体局(教育股)。

县级比赛:具体时间待定

6月12日前各校确定参赛队员,上报参加县级比赛学生和教师选手名单(附件1)。县教体局根据工作筹备情况确定具体比赛时间、地点,提出组织形式及参赛流程,组织汉字诗词大赛县级比赛。(具体比赛事宜另行通知)

七、奖项设置

本届汉字诗词大赛设团体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若干;学生设一等奖5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若干;教师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2名,优秀奖若干。

八、活动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校要充分认识开展此项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活动方案,明确分管领导及具体联络人,统筹协调相关事宜,全力推动落实,及时报送参赛人员名单。要通过展示、比赛、表演等形式积极开展经典诗词曲赋诵读活动,鼓励广大师生积极参与汉字诗词大赛,努力营造学习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浓厚氛围。

(二)全面宣传动员。各校充分利用微信、美篇、微官网等新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汉字诗词大赛的组织形式及参与其中的意义作用。要积极宣传引导,及时报道学校活动开展等情况,大力宣传涌现出的先进老师和学生。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校要以本次汉字诗词大赛为契机,做好谋划推动、融入结合,探索建立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更好地开展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教学活动,让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走进校园、走进当下、走进心里,滋养师生的精神世界。

联系人:张磊      联系电话:0917-4604416

邮  箱:lxjyg6696@163.com

 

    附件:首届汉字诗词大赛参赛报名表.docx

 

陇县教育体育局  陇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