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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陇县民政局关于2023年度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6-28 17:49:16 浏览次数:

2023年,陇县使用彩票公益金306.02万元支持民政等公益事业发展。其中: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183.5万元、省级留存福利彩票公益金54.9万元、市级地方留存福利彩票公益金67.62万元。陇县严格遵循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依据“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权责明确、分级负责,依法管理、规范使用,公开透明、监督问效”的原则,重点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社会福利、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直接受益的项目,资金安排适度向原贫困地区倾斜,确保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一、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183.5万元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1.总体情况

2023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总额为183.5万元。

2.支持方向

①老年人福利类项目100 万元:安排100万元资助陇县中心敬老院适老化改造项目。

②居家和村(社区)基本养老服务项目60万元:安排60万元资助城关镇北城社区日间照料中心阵地建设。

③儿童福利类项目22万元:安排22万元资助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开展。

④残疾人福利类项目1.5万元:安排1.5万元用于资助社区残疾人康复器具租赁。

3.执行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下达的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183.5万元,实现支付162.83万元,预算执行率88.7%。其中老年人福利类(陇县中心敬老院适老化改造)实现支付10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居家和村(社区)基本养老服务项目(城关镇北城社区日间照料中心阵地建设)实现支付47.83万元,预算执行率79.7%,后续资金支付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儿童福利类项目(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现支付15万元,预算执行率68.2%。

4.主要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

质量指标:有效解决农村老年人、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留守老人、独居老人、空巢老人养老管护问题,提升养老服务水平。

满意度指标:“接受服务的特殊困难老人服务满意度”完成94.6%。

二、省级集中彩票公益金54.9万元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1.总体情况

2023年,省级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总额为54.9万元。

2.支持方向

①老年人福利类项目19万元:安排19万元资助陇县东风区域敬老院消防改造。

②儿童福利类项目29.9万元:安排9.55万元资助孤儿大学生学费、安排7.5万元资助大学生新生入学补助、安排12.85万元资助孤儿大学生学费。

③居家和村(社区)基本养老服务项目6万元:安排6万元奖励6个农村幸福院建设项目成效显著的村委会。(东风镇娘娘庙村、东南镇高庙村、曹家湾村三里营村、天成镇马曲村、固关镇苟家村、城关镇西关村)。

3.执行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下达的省级彩票公益金54.9万元,实现支付54.9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其中:老年人福利类项目(陇县东风区域敬老院消防改造)支出19万元,预算执行率100%;儿童福利类(孤儿大学生生活费、新生入学补助、孤儿大学生学费)实现支出29.9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居家和村(社区)基本养老服务类(农村幸福院建设)实现支出6万元,执行率100%。

4.主要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奖励成效突出的农村幸福院数量≥6个,当年实际完成6个;资助孤儿大学生学费人数指标≥23人,当年实际完成23人;资助大学生新生入学补助人数指标≥23人,当年实际完成23人。

满意度指标:“接受服务的特殊困难老人对居家(村)社区养老服务满意度”完成93%、“接受孤儿助学项目资助的孤儿满意度”96%。

三、市级集中彩票公益金67.62万元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1.总体情况

2023年,市级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总额为67.62万元。

2.支持方向

①居家和村(社区)基本养老服务项目58.5万元:安排5万元资助新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爱心助餐、安排5万元资助东风区域敬老院居家养老服务、安排9万元资助农村幸福院建设、安排39.5万元资助全县79个幸福院运转经费。

②儿童福利类项目1.32万元:安排1.32万元资助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助。

③社会公益类项目7.8万元:安排1万元用于资助婚俗改革经费补充、安排2万元资助2个公益性公墓(城关镇堎底下村公墓、东南镇闫家庵村)建设维修、安排0.8万元资助固关镇固关村殡葬服务设施改革补助、安排4万元资助东南镇社工站、曹家湾镇社工站2个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补助。

3.执行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下达的市级集中彩票公益金67.62万元,实现支付59.82万元,预算执行率88.46%。其中:居家和村(社区)基本养老服务(79个农村幸福院运转经费48.5万元、东风区域敬老院居家养老服务5万元)实现支出53.5万元,预算执行率100%;社会公益类(婚俗改革)实现支出1万元,预算执行率100%;儿童福利类项目(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助1.32万元)实现支出1.32万元,预算执行率100%;社会公益类项目(东南镇社工站、曹家湾镇社工站建设补助4万元)实现支出4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4.主要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实现全县79个农村幸福院正常运转,79个幸福院年运行天数均已达标。

满意度指标:“接受服务的老年人对农村幸福院养老服务满意度”完成92%。

四、监督管理情况

(一)做好审计监督

陇县严格按照《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陕财办综[2021]48号)要求,采用科学、系统、全面的审计方法的开展审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对于公益金的来源、分配、使用等各个环节的详细审查,以及对相关账目、凭证柜、合同逐一核对。认真落实相关文件规定,分析审计发现问题形成原因,研究制定整改计划,明确落实整改责任、确保每一项整改措施都得到有效的实施,同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整改实效。

(二)完善制度建设

严格落实《陕西省民政厅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及事前绩效评估、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实施细则。制定出台《陇县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等系列操作性文件。规定了福彩公益金管理的职责、预算管理、绩效管理、监督检查、信息公开等内容,为建立科学、规范、搞笑的资金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做好信息公开

完善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制度,公开公益金使规模,资助项目、执行情况和实际效果等相关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各镇人民政府和各局属单位每年2月底前将上年度本地区使用中央、省级、市级、和县级补助彩票公益金的使用规模、资质项目、执行情况和实际效果等情况统一上报,由民政局统一整理公示。三是督促指导各地福彩公益金资助的基建项目在显著位置悬挂“福彩公益资助——中国福利彩票”永久标识、设备项目在采购的设备上粘贴“彩票公益金资助——中国福利彩票”标签标识。

(四)做好宣传工作

陇县一直积极宣传福彩公益金理念以及“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宗旨,让老百姓切实感受到福利彩票的公益属性。利用法制宣传月、社区普法等活动上街集中宣传,利用六进活动携带宣传材料深入居民家中入户宣传福彩公益金,倾听他们的需求和意见,以便更好地为他们服务。通过对重点项目及时撰写信息,总结成效,展示福彩公益金的社会价值和影响力,增强群众认可度。


陇县民政局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