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A类
签发人:宋江平
张莹委员:
您提出的《 关于加强乡镇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监管的提案》(陇政办发〔2024〕第61号)收悉,感谢您对我县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此提案以及建议内容,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多次专题研究,安排专人精心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 对您提出的议案,我局高度重视,结合中省市要求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一年的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县市场监管局联合有关单位制定了工作方案,召开工作会,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同时成立校园食品专项整治专班。组织县卫健局、县公安局和县教体局联合检查中小学幼儿园食堂97家次,同时组织各镇市场监管所开展了镇级交叉检查,各镇人大对本辖区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进行了巡查检查。
二、对全县97所中小学、幼儿园学校食堂开展了4次全面检查,主要对食材采购、加工过程、餐饮具消毒、留样情况进行彻底清查,对检查存在的问题建立台账和清单跟踪整改直至整改到位。
三、对全县600余户小食杂店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了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槟榔的通告。对校园周边食杂店销售的5毛钱食品要求经营者全部下架。
四、对全县97所幼儿园和中小学食堂食品安全情况开展了交叉检查,我县已接受了宝鸡市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专班3次检查。
五、以对2所幼儿园食堂未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进行了行政处罚。
谢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您一如既往的关心重视市场监管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30日
(联系人:陈小明 联系电话: 0917-4609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