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A类
签发人:宋江平
王芳、曹云龙委员:
您提出的《 关于加强老年保健品市场监管的提案》(陇政办发〔2024〕第63号)收悉,感谢您对我县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此提案以及建议内容,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多次专题研究,安排专人精心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对您提出的议案,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对外公布了举报电话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组织执法人员进社区、进村镇对保健品相关知识及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引导老年人正确购买保健品。
二、严格许可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及时对保健品经营单位建立台账,实施清单化管理。要求保健品经营单位在店内醒目位置公示“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药品”,实行专柜销售。
三、充分发挥信息员的职能作用,在全县各个行政村和县城社区聘请信息员104人。发现有非法售卖保健品的及时向辖区市场监管所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
四、严厉打击对保健品虚假宣传和夸大宣传的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谢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您一如既往的关心重视市场监管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30日
(联系人:陈小明 联系电话: 0917-4609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