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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县开展2024年含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料达标情况联合检查

发布时间: 2024-07-01 11:34:17 浏览次数:


为切实做好夏季臭氧污染管控工作,近期,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宝鸡市生态环境局陇县分局、县住建局、县城管执法大队,集中开展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含V0Cs原辅材料达标情况联合检查。

检查前,县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会议,对本次联合检查进行了周密部署,成立了两个检查组,明确了检查对象、人员分工、工作要求、保障措施等,确保本次检查有序进行。会后,各组按照会议安排,聚焦生产企业、印刷单位、建筑工地、建材市场等重点单位和经营场所,围绕挥发性有机物含量限值执行情况进行全面细致检查。

在中粮包装(成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检查人员全面查看原材料质量控制、成品出厂检验等情况,仔细核查企业环境监测报告以及是否按照环保要求安装和使用污染防治设施。在建材市场和建筑工地等含V0Cs原辅材料销售、使用单位,检查人员仔细查看相关证照、产品执行标准、检验报告及进货台账记录等,详细核实原辅材料产品是否明确标注含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是否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含挥发性有机物含量限值标准。在育才和新华2家印刷企业,检查人员详细了解企业日常生产时段和经营状况,并查看企业在用油墨含V0Cs合格情况以及生产过程中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运行及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检查期间,检查人员还向各单位宣传含挥发性有机物含量限值政策法规、标准规范等知识,督促其进一步提升大气污染防治意识,落实大气污染治理社会责任,严把产品质量关口,严格落实管控制度,确保挥发性有机物排放达标。

本次联合检查出动执法人员8人,执法车辆2辆,共检查重点单位7家、交易市场3个,发现进货查验制度落实不到位、台账不规范等问题4个,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对有关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按期整改到位。下一步,陇县市场监管局将持续用好部门联动检查工作机制,切实发挥统筹协调作用,调动各方力量,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为改善辖区空气质量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