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条之规定,我局对县政法委2021-2023年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县政法委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政法工作大政方针,执行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关于政法工作的决定、决策部署、指示等事项的行政单位,正科级,一级预算单位。内设机构4个,下属1个全额事业单位—陇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2023年底核定人员编制18人,实有人员17人。
二、财政收支情况
2021-2023年财政收支情况。2021年初累计盈余174466.83元,2021-2023年财政总收入11763319.35元。2021-2023年财政总支出11773421.95元。2021-2023年本期盈余合计-10102.60元;2023年末累计盈余164364.23元。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原始票据审核未执行“双审会签”制度。
审计发现县政法委2021-2023年在财务报账过程中对原始票据审核未执行“双审会签”制度。上述行为违反了《关于在全县行政事业单位中推行‘双审会签’财务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陇纪发[2011]44号 )文件规定。
(二)入账票据不合规。
县政法委2021年3月31日#JZ-3-0009(财)凭证,支付荣誉证书、资料汇编等费用6488.00元,代开发票名称为陇县七彩图文文印部,收款人为严娟娟。出票人和收款人不一致。上述行为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