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
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
公开制度

陇县南道巷中学2024年秋季招生报名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 2024-08-12 15:07:34 浏览次数:

根据县教体局印发《陇县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陇教体发[2024]96)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今秋七年级新生招收13个教学班,现就我校招生工作公告如下:

、学区范围

主城区迎宾大道---东大街---西门口---尚德路---陇马路一线以南,344国道以东,河以北含迎宾大道片区、原穆家寨村

、招生对象

具有陇县户籍或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外地户籍具备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

、报名流程

第一步  网上填报志愿

家长(监护人)于2024年8月128:30至8月1418:00登录宝鸡市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报名招生系统平台,按照学区划定范围选择学校填报志愿。学生的身份证号是唯一检索信息,监护人根据户口、住房所在学区及随迁条件,选南道巷中学,分类别填报志愿。                      

第二步  网上初审信息

学校于8月15日至18日进行网上信息汇总及初审,同时,制定线下资料审核方案,向家长发送线下资料审核时段及相关要求。

第三步  线下审核资料

学校联系县教体局,于8月19日至23日审核学生报名信息。

家长接到招生平台学校通知后,严格按照通知中规定的时段和批次凭报名平台通知信息截图入校参加线下资料审核,不得聚集,不得跨越时段。

第四步  网上通知审核结果

8月28日起,学校通过报名系统发送报名审核结果,被我校正式录取的学生于9月1日按时到南道巷中学报名注册。

、线下审核资料要求

1.第一批次: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和其它符合优待政策人员子女。父母或直接监护人户口本原件户主及学生户籍复印件(此两项复印同一页上)高层次人才烈士、现役军人、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人员、公安劳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及其他各类优抚人员身份、荣誉等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县局审核证明。

2.第二批次:新生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有房产,户籍登记地址与房产地址一致且实际居住的。户口本原件户主及学生户籍复印件(此两项复印同一页上)房产证(或制式购房合同、购房税票、银行按揭近半年缴费票据、近三个月物业费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3.第三批次:新生及法定监护人户籍长期(六年以上)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上并共同居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学区内有房产且房产地址与户籍登记地址一致的。户口本原件;户主及学生户籍复印件(此两项复印同一页上)现住址房产或土地使用证明性资料。

4.第四批次:新生具有学区范围内户籍,因拆迁等原因无学区内房产的。户口本原件;户主及学生户籍复印件(此两项复印同一页上);拆迁手续证明性资料。

5.第五批次:新生具有学区所在县(区)户籍,新生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有房产且实际居住,但房产地址与户籍登记地址不一致的。户口本房产证(或制式购房合同原件主及学生户籍复印件(此两项复印同一页上);

6.第六批次:新生不具有学区所在县(区)户籍,新生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有房产且实际居住。户口本房产证(或制式购房合同原件主及学生户籍复印件(此两项复印同一页上);

7.第七批次:新生具有学区所在县(区)户籍,新生及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同一地址连续单独承租居住的。户口本、正式租房合同及近三个月物业交费票据、水电交费票据。

8.第八批次:新生不具有学区所在县(区)户籍,新生及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连续承租居住且合法稳定就业的。户口本、正式租房合同及近三个月物业交费票据、水电交费票据;近一年务工劳务合同或务工证明(合同与务工证明加盖国家税务部门授权的正式印章)。

、几点说明

1.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按照“划定学区、免试免费、就近入学”的原则,确保每名适龄儿童按时入学。

2.特殊群体适龄儿童入学享受优待政策,按照《陇县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遵照执行。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学校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杨老师:13772660960   

张老师:13636754820

梁老师:18909178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