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之规定,陇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4月19日,对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报送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县政府下属的一级预算单位,主要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市场主体监督管理、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反垄断统一执法、监督管理市场秩序、宏观质量管理、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统一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及新闻宣传工作、组织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行为监督检查等工作。下设事业单位15个。现有人员编制134人,实有人员91人。设账套三套,分别是机关账、非公党建账、工会账。下属事业单位支出实行报账制。
2023年年初结余408.08万元,当年收入共计2146.52万
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27.34万元,其他收入19.18万元。当年支出共计2138.5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41.2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55.2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39万元,对企业的补助支出134.67万元。当年结余8.01万元,计提以前年度折旧等结余调整,截至2023年年末累计结余245.88万元。
从审计情况看,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基本符合《政府会计制度》、《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制度,各项财政财务收支基本真实有效,符合有关财经法规的规定,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有效。但由于财务会计基础工作较弱,还发现了以下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漏记固定资产5900.00元。
经查,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5月份17号会计凭证购买精密数字压力表1只价值5900.00元,未记固定资产。
(二)多报销差旅费450.00元。
经查,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1月8号会计凭证多报差旅费60.00元,6月份25号凭证多报差旅费390.00元。
三、审计处理和整改情况
对以上审计查出的问题,陇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提出处理和整改意见。截至目前,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