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支持稳岗扩容提质惠民生的通知》(宝就工发〔2023〕3号)文件精神,经社区工厂、就业帮扶基地自主申报,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调查核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拟对陇县龙度玻璃厂申报的房屋租赁费、水电费、一次性岗位补贴,按政策给予补贴。拟对陇县家和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和氏乳业集团有限公司申报的就业帮扶基地一次性就业奖补资金,按政策给予补贴。
公示期为2024年8月29日至9月5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拨打监督举报电话0917-4601254
附件:1.陇县2024年社区工厂政策性补贴及一次性岗位补贴资金拨付表
陇县2024年社区工厂政策性补贴及一次性岗位补贴资金拨付表.xls
陇县2024年就业帮扶基地一次性就业奖补资金拨付表.xlsx
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