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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县大力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工作
不断提高群众生态环境意识

发布时间: 2024-09-02 14:18:46 浏览次数:

为配合做好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我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我县大力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报道,严格信息公开,营造良好氛围,为督察工作创造有利环境。

陇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督察期间成立了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联络协调领导小组,并确定总协调人和副总协调人,具体负责联络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资料宣传、信访督办、现场督办、服务保障工作组,主要负责相关具体工作。其中资料宣传组负责刊发督察公告,在媒体公开值班电话、邮箱等相关信息,每日通过县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信访举报案件办理情况,宣传报道边督边改情况。

陇县电视台每日在黄金时段滚动播放督察公告,各镇人民政府充分利用LED屏、张贴公告等形式宣传督察公告,各镇工作人员以此次督察工作为契机,深入群众家中、田间地头大力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更美丽”等工作宣传,同时组织村民对村内房前屋后生活垃圾、乱堆乱放杂物、杂草等进行大清扫、大清理、大清运,解决村周围的“遗留”垃圾和村庄死角的“历”垃圾,不仅营造了浓厚的督察氛围,更美化了人居环境,提高了群众生态环境意识。

下一步,我县将持续巩固督察成果,大力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工作,扎实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为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贡献生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