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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县秦腔艺术保护传承发展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24-09-26 15:05:04 浏览次数: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陕西省秦腔艺术保护传承发展条例》和《宝鸡市秦腔艺术保护传承发展实施方案》,进一步促进秦腔事业的繁荣发展,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丰富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坚定文化自信,完善落实促进戏曲发展的政策措施,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不断加大对秦腔的保护力度,营造有利于秦腔发展的良好环境,引导秦腔在传承中发展、在竞争中壮大、在创新中繁荣,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推动全县文化旅游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总体目标

加强对秦腔的创作、生产、推介、传播、演出的规划引导,到2026年基本建立起秦腔艺术保护传承发展工作体系,进一步完善秦腔管理体制,健全政策激励机制,加强人才培养,创排一批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的秦腔精品剧目,提升服务群众的综合能力,在全社会形成重视、关心、支持秦腔艺术发展的良好局面,推动我县秦腔艺术传承创新发展。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完善政策体系。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完善支持发展政策,健全保护传承发展工作机制。发改、教育、财政、人社、文旅等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对本行业相关政策进行梳理、整合,出台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推动秦腔艺术高质量繁荣发展。

(二)加强资源保护。组织对全县秦腔艺术资源开展全面摸底排查,建立秦腔艺术资源数据库,全面推进秦腔艺术剧目表演、文献档案等数字化建设,加强对秦腔古籍等具有历史、美学、艺术价值的秦腔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相关实物、场所的收集保护工作,对优秀传统保留剧目、秦腔文献资料和散落在民间的珍贵秦腔史料进行抢救挖掘和保护,做好秦腔经典剧目的录制存档工作。

(三)夯实配套设施。加强统筹规划,结合文化街区创建,将秦腔院团展演场地、排练场地建设纳入城乡建设统一规划,对新建、改扩建舞台在用地、资金、审批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鼓励县镇文化馆(站)、企业、学校等通过资源共享、项目合作等方式,为秦腔院团免费或者低价提供排练演出场所。对具有一定历史价值、影响广泛且年久失修的老戏台进行全面加固维修,充分发挥镇村老戏台在秦腔艺术传承创新发展中的作用,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通过捐赠捐助设施设备、项目资助等方式参与秦腔艺术保护传承发展。

(四)狠抓精品创作。大力实施“一县一精品”剧目创排工程,积极争取中央和省市项目资金扶持力度,通过“复排一批、改编一批、新创一批”的方式,挖掘整理复排濒临失传的秦腔传统剧本,每年创作复排本戏1本,折子戏5折,择优选报争取全省艺术创作资助项目。进一步深入挖掘我县地方传统文化,结合时代主题,创作一批反映乡村振兴、移风易俗、讴歌时代主题的现代精品剧目,推动传统秦腔紧跟时代创新发展。

(五)加强队伍建设。加大对秦腔艺术人才培养教育工作支持力度,推动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建设。结合我县实际和秦腔艺术专业人员配备特点,建立激励机制,引进优秀秦腔专业技术人才。发挥老艺术家传帮带作用,大力推动“薪火相传·名家带徒”,引导优秀青年演员在秦腔剧目创排中担“主角”、“唱大戏”。探索在县职教中心设计秦腔及非遗专业,出台相关招生激励政策,鼓励建立校企合作办学、订单式教学等新机制,通过联合招生、短期培训、定点培养等形式,培育一批秦腔及非遗传承人才,为秦腔艺术发展培育后继力量。在职称申报和评审中根据实际情况予以政策倾斜,对长期服务基层的优秀秦腔艺术人才,可依据有关规定适当放宽职称申报条件,对引进的高层次或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秦腔艺术人才开辟绿色通道,考核认定晋升职称。

(六)深化惠民演出。将秦腔演出纳入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目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组织秦腔演艺院团开展戏曲进农村、进企业、进军营、进校园等活动,积极参与景区驻场演出、旅游演艺、文化节会及节假日演出等重大文化活动,把下基层演出作为秦腔艺术表演团体考核的指标内容。积极开展“四送”活动,结合春节、五一、国庆等重大节假日举办戏曲晚会、秦腔展演、纳凉晚会等,不断提升秦腔艺术的社会影响力。鼓励秦腔团体积极参加全国、全省性戏曲艺术节、展演和交流活动,加强与相关文化演艺机构合作,秦腔演出团体积极开拓商业演出市场,提高演出效益。

(七)推动创新发展。推动秦腔艺术与文化旅游产业深度融合,积极探索秦腔与旅游、商业等领域融合发展新场景、新业态,打造体现适合在旅游景区、特色街区、文化创意街区、商业街区等地点的演艺新空间、沉浸式体验新场景,促进秦腔艺术多元化发展。推动秦腔艺术文创产品开发销售,积极利用互联网、云平台、大数据、AR技术,制作适合线上观演的秦腔剧目、动漫和影视剧等优秀作品,提高线上传播能力。

(八)扶持演艺团体。健全秦腔艺术团体企业运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分配激励制度和人事制度,加大对基层和民营秦腔艺术团体的扶持力度,不断激发院团活力,以点带面,发挥示范带动作用,遴选一批秦腔艺术院团作为重点扶持对象,在各类专项资金分配方面予以倾斜扶持,在服装、乐器、灯光、音响等设备设施购置和更新等方面给予支持,在面向市场、服务群众的过程中不断发展壮大。鼓励和引导企业、社会团体或个人通过兴办实体、资助项目、赞助活动、建立专项基金等形式参与秦腔的保护传承发展。加强国有秦腔院团对业余团队、自乐班的技术指导和帮扶,提高其专业表演水平。

(九)开展艺术普及。大力开展秦腔进校园、进机关、进企业、进军营等活动,开展秦腔艺术普及。鼓励学校与秦腔表演团体合作开展秦腔展演、艺术讲座等活动,向中小学生推荐优秀戏曲作品,组建秦腔社团等兴趣小组,激发青少年对秦腔艺术的兴趣,促进传统文化发扬光大。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互联网的重要作用,精心打造秦腔艺术专栏节目和作品,全方位、多层次宣传报道秦腔传承发展的优秀人才和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展现秦腔艺术树立新风、弘扬美德、服务人民的良好精神风貌。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秦腔艺术保护传承发展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夯实责任,形成合力,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县文旅、发改、财政、教育、税务、住建、人社等部门各负其责,各艺术表演团体、各相关单位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深入调查研究,着眼抓重点、破难点、补短板,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共同推进秦腔艺术传承发展工作取得实效。

(三)建立保障机制。进一步加大秦腔艺术发展繁荣的资金扶持力度,设立秦腔发展专项资金30万元,每年列入政府财政预算,科学配置项目和资金,确保发挥最大效益。文化惠民演出资金要根据经济社会的发展而适度调整增加。

(四)注重评价考核。建立秦腔传承发展工作评价考核机制,将其作为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文化部门要切实强化责任意识,认真抓好具体实施工作,对秦腔传承发展工作情况开展督查考核,确保秦腔传承发展工作有序推进。

(五)做好宣传引导。通过各类媒体广泛宣传,精心做好政策解读,加强正面舆论引导,主动回应群众关切,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为秦腔传承发展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