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你反映的“小区出行不方便,电梯费收费不合理”问题,现答复如下:
关于你反映的东紫花城侧门关闭问题。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现场调查和向相关单位进行了解,关闭两个侧门的主要原因:一是从消防角度考虑,若开放两个侧门容易造成电动车、摩托车,自行车、三轮车停放到大门口,阻碍消防通道通行;二是从小区治安管理制度要求考虑,拟在东紫花城小区正门安装人脸识别门禁系统,如果开放两个侧门,会造成闲杂人员出入,管理混乱,故暂不能开放侧门,请谅解。
关于电梯收费问题。根据规定,住宅小区电梯属于业主的共有财产,其运行产生的费用由相关业主共同承担。《宝鸡市物价局宝鸡市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关于物业服务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有电梯的楼宇,电梯运行能耗费、年检费另行据实收取,并定期公布收支情况,物业服务成本中不包含上述费用。
经调查,你所居住的东紫花城小区电梯收费标准是陕西易万家物业公司依据小区已运行电梯年度总费用,经过测算确定的每部电梯运行费用。东紫花城小区因南区和北区的每幢楼各个单元安装的电梯数量不同,其分摊的电梯运营费用有所不同,你所居住的南区单元楼宇是两梯3户,电梯运行费分摊就高于北区一梯3户楼宇。
电梯运行费因电梯的功率、品牌、使用频次、使用年限及楼层差异等因素,国家及各省目前尚无固定的收费标准,所以对电梯的运行费用规定单独核算,据实征收。你将东紫花城小区的电梯费与其它小区比较,缺乏依据。电梯费属代收代缴费用,物业服务企业应定期公示收支情况,并做到收支相抵,不得获取利润。该物业公司公示了收费标准,与你们签订了小区物业服务合同和补充协议,明确了双方的权利义务,望双方依照约定遵照执行。
为了解决你小区电梯费用矛盾纠纷问题,我们已约谈该物业公司,并督促物业落实电梯能耗费安装电表单独计量规定、专账核算电梯费用等措施,按照保本经营,据实分摊原则,做到让业主明明白白消费。
回复单位: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陇县发展和改革局 |